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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2015年10月19日 19:48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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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

  19.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必须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位。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弘扬公德良序,树立新风正气。组织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文艺工作者”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牢记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处理好义利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20.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着眼于培养大批有影响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造就大批人民喜爱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力度,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加大国内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建设,实施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培养计划。做好各类文艺人才培训工作,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民族地区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职务评聘措施和办法,支持特殊专业艺术人才的学历、职称认定。

  21.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已经成为文化艺术领域的有生力量。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组织方式,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发挥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文联、作协,要在项目申报、教育培训、展演展示、评比奖励等方面创造条件,在发展会员、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便利。文化园区、新的文艺群体聚居区所在县(区)以及街道、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管理和服务。

  六、 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22.党的领导是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提高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地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推动文艺界廉政建设,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23.营造繁荣发展文艺的良好环境。尊重文艺人才,尊重文艺创造,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对成就卓著的文艺工作者授予国家荣誉称号。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文艺作品的宣传力度,使优秀作家艺术家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做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大力支持文艺工作者干事创业,诚心诚意同他们交朋友、为他们办实事。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酬劳和奖励办法。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24.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发挥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支持他们做大做强,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进一步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扶持,加大对文学艺术重点报刊、重点网络文学网站的扶持。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向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文艺创作倾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修订、制定促进和保障文艺繁荣发展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严格评奖标准,既看作品也重人品,切实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

  25.充分发挥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作用。文联、作协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文联、作协的支持保障力度,切实支持其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文联、作协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改进工作作风,避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贡献。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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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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