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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实施 8项常见现象将入罪

2015年10月27日 09:31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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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九》)开始正式实施。除了广受关注的嫖宿幼女罪废除、巨贪可把牢底坐穿、猥亵男性也将入罪外,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见的现象也可能入罪。如:在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甚至辱骂法官、警察……都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增加了新的入罪行为

刑法增加了新的入罪行为(央视新闻图片)

 

刑法增加了新的入罪行为0

刑法增加了新的入罪行为(央视新闻图片)

  刑法增加了一些新的入罪行为,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①国家考试替考作弊;②微信微博发假信息;③虐待老弱病残;④校车客车司机开车超载或超速;⑤辱骂、威胁法官;⑥撒泼耍赖打警察;⑦试图通过医闹获利;⑧私藏恐怖主义禁书。

 

编辑:杨岚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实施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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