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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协专题协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让“深圳规则”成为特区新名片

2015年12月21日 10:34 | 作者:宋啸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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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宋啸峰)“必须在统筹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通过争创法治新优势,使深圳成为最具竞争优势和核心价值的一流法治城市。”12月14日,深圳市政协六届六次主席会议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开展专题协商,市政协主席戴北方提出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中,深圳要勇当法治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唱响“深圳规则”。

近年来,围绕推进法治建设,深圳市政协组织委员做了大量工作。2013年,市政协形成《关于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若干建议》的建议案,该建议案同时被立为“一号提案”。2014年,市政协收到43件涉及法治建设的提案,其中,《关于推进一流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建议》的建议案也被立为“一号提案”。

今年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加快建成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关于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加快建成深圳一流法治社会的若干建议》的提案,被市政协确定为2015年“一号提案”。为完善提案,市政协副主席王璞和王大平分别牵头,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委员深入各区街道社区进行调研座谈,并于今年10月以市政协的名义向市委报送《关于推进深圳法治社会建设的建议》。

此次专题协商会上,为了让委员知情明政,深圳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汇报了深圳法治社会建设情况,提出要培养市民的法律信仰、健全升级法律服务、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会议收到33篇发言材料,17位委员作大会发言。22个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协商会听取意见。

“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城市、法治政府的延伸和基础。深圳要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就必须在统筹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李振河作主旨发言,建议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曾从事法律工作的市政协副主席黎军用“规则意识、公正意识、参与意识、敬畏意识”16个字概括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内涵。依法治市办原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王璞建议,完善公共法律的服务体系,推广福田区和龙岗区在社区建立依法治理的经验等。

市政协委员汪洪、骆冰、崔军、彭勃、柯雅琼提出,让“深圳规则”成为特区新名片,以法治思维推进社区治理,强化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市法制办、宣传部、民政局、团市委等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回应。

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表示,要把法治社会建设当成一个事业,而不是当成任务来完成。市政府将认真研究吸纳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步。

“政协委员围绕法治社会的建设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付出了很多心血,发言的质量高、针对性强。”戴北方希望政协委员在法治社会建设中从自身做起,当先行者,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会后市政协将梳理发言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编辑:薛鑫

关键词:深圳政协 法治社会建设 协商 “深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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