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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履职能力 增强履职实效

2016年01月21日 13:55 | 作者:武吉海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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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通过推动协商民主建设这条主线有机结合起来,确定了“1428”的工作格局,即全年召开一次全会、4次常委会议、20次双周协商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机关部门协商委派8个民主监督小组。在开展履职工作中,注重运用协商民主抓手加强民主监督这个薄弱环节,使三种履职方式共同发力,形成良性互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部署,制定出台了系列重要举措。落实这些举措,需要政协组织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履职实效。湖南省政协学习跟进全国政协的做法,在省委的领导和省政府的支持下,从推动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增强履职实效入手改进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彰显了“履职为民,奉献湖南”的价值追求。

注重打好制度建设这个基础

推动协商民主建设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首先从抓制度建设入手,打好制度建设这个基础。湖南省政协在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2014年初,通过深入市州、省直调研问计,起草报送省委转发了《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试行)》文件。2015年又安排主席会议成员带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联合组织,对全省14个市州贯彻落实省委文件进行调研督办,多数市州县结合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规定》的相关文件,为新形势下政协履职确立了原则,提供了制度保障。

配套制定政协履职的具体操作规范,使政协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我们参照全国政协的相关制度和做法,制定了《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双周协商会工作办法(试行)》、《省政协2015年双周协商会实施方案》、《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办法》、《省政协主席会议视察工作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围绕改进政协履职,通过立、废、并、改,建立完善了40多项具体制度,形成了省级政协履职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认真抓好已出台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使政协履职的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推动三项履职方式在政协协商平台有机结合。省政协在调研基础上,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通过推动协商民主建设这条主线有机结合起来。省政协确定了“1428”的工作格局,即全年召开一次全会、4次常委会议、20次双周协商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机关部门协商委派8个民主监督小组。在开展履职工作中,注重运用协商民主抓手加强民主监督这个薄弱环节,使三种履职方式共同发力,形成良性互动。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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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协 人民政协 履行职能 湖南省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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