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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协商——多党合作制度的核心要素

2016年01月21日 13:58 | 作者:付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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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的主要运行形式,政党决定着绝大多数国家内政外交的发展方向。到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全世界林林总总、大大小小的6000多个政党,在各自的国家或地区,政党相互之间通过一定的关系结构形成不同类型的政党制度,这些不同类型的政党制度各自显现出竞争、垄断或合作特征。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以政党间公开合法的选举竞争为主要政治运行方式,当然,政党在与主要对手竞争的同时也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与其他对手合作。垄断性的政党制度中最典型的是一党制,一党垄断国家政治权力,不论从法律法令上还是从事实上绝不允许第二个政党出现。合作性的政党制度,以政党间的合作或协作为主要政治运行方式,体现在政党之间的和而不同。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长期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社会主义参政党,执政党与参政党形成多党合作制度的一体两面,并以复合型的政党关系结构,支撑着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既是掌握国家行政权力的执政党,同时在政党关系中,也处于领导和主导的地位。从政治制度体制来讲,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和最本质特征。实现奋斗目标、完成历史使命关键在党。因此,找到一种民主的、适合国情的处理政党关系的方式,使各个政党同心协力,对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发展至关重要。而政党协商就是这样一种处理政党关系的方式。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把政党协商置于七种协商渠道之首。政党协商以其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开创性、典范性和引领性地位,成为政治协商最为重要的形式。同年9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定,“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民主党派三大基本职能之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它明确了政党协商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和意义作用,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党协商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政党协商目的是发挥我国政党制度优势,巩固发展和谐政党关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智慧和力量。政党协商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政党协商,有利于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规定了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使多党合作制度的运行和实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充实了政党协商这一多党合作制度的核心要素的内容。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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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党协商 政党政治 政党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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