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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天津市委会提交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揽子提案

建议财税协同改革、环保协同立法、产业共同转型升级

2016年02月29日 08:34 | 作者: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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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天津2月29日电 在1月23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全会上,民建天津市委会将近一段时间以来调研产生的若干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作为提案提交大会。

据民建天津市委会秘书长毕春光介绍,民建天津市委会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文章作为各专委会调研课题,并动员各区委会、相关支部成立子课题组认真参与调研论证。除大会发言外,仅集体提案就提交了《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财税协同改革的建议》、《关于拯救盐田 保护京津冀生态环境的建议》、《关于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中天津应把先进制造业做优做强的建议 》、《关于构建京津冀区域环保立法协同机制的建议》、《关于利用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 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建议》、《关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几点建议》、《关于推动京津冀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等。

“京津冀三地财力差异巨大,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资源也存在巨大差异,必然导致优质生产要素加速向北京聚集,三地发展差距将进一步加大。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现行税收政策难以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要求,京津冀地区城市产业结构相差悬殊,税收政策差异影响京津冀产业布局。”民建天津市委会认为,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不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他们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财税协同改革建议:规范促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的税收政策,首先做到京津冀区域内税收政策统一,应加快由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向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转变,并创新优化京津冀产业布局的税收政策。制定鼓励促进发展产业目录和不宜发展产业目录。税收政策制定部门根据鼓励促进发展产业目录,健全完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为保证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立法和谐有序进行,应改变目前地方立法内容差异大,缺乏协调现状。”民建调研建议,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立法主体的统领作用,将京津冀区域环保问题中关系到全国统筹协调的问题上升为立法层级较高的全国性立法,以保障京津冀区域环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要靠自由贸易实验区推动京津冀地区的制度创新,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进而提升开放水平。借重自由贸易实验区的金融创新,通过发展离岸贸易,在产业转移、创新合作、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民建天津市委会提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要继续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加强产业互动与互补。建议以京津廊保唐地区为示范,协调制定相关规则与机制,通过用地产业、交通、生态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空间结构的优化。建设一体化公路交通系统,促进全面互联互通。(李宁馨)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天津市 京津冀协同发展 提案 财税协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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