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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或产生1000万劳动力转移 民主党派提案关注再就业

2016年03月03日 11:25 | 作者:定军 赵凯 |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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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的安置是一项艰巨的工程。

“要把转岗与教育培训结合起来,引导转岗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民革中央调研部二处副处长王欣,在2月29日召开的民革中央提案通气会上谈到去除过剩行业产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说。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2016年要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为此要提出和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多个民主党派中央也分别提出了相应的提案,针对转岗人员的再就业和创业,提供了思路。

去产能正式启动

近期,国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政策已经出台。

国务院要求,从2016年开始的3至5年时间,煤炭要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钢铁领域从2016年开始的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需要分流的人员分别达到50万人、130万人,共涉及到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

如果把所有需要去产能的行业涵盖到,实际需要分流的人员则更多。 民革中央《关于多措并举,做好去产能过程中人员安置工作的提案》提出,整个改革过程中预计将产生近1000万的劳动力转移,将对就业、社保、劳动供求双方造成巨大的压力。

北京长贸咨询公司总经理黄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全部煤炭领域产能有50多亿吨,实际2015年全国原煤产量完成37.5亿吨,同比减少3.3%。从未来看,煤炭产能需要减少一半,实际产量减少1/3。目前整个煤炭领域约500万人,减少1/3是需要的。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近期指出, 化解过剩产能是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其中做好职工的安置又是关键之举。目前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的意见已经制定。

下一步,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内部退养,也就是说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职工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同时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不能实行市场就业的困难职工,政府将开辟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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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去产能 民主党派提案 再就业 化解过剩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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