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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贤:构建整治“为官不为”长效机制

2016年03月21日 11:18 | 作者:刘继贤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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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导干部中弥漫的“为官不为”等思想和行为不仅浪费国家资源,延误改革和发展战略机遇,而且危害干部队伍,贻害社会,破坏政治生态环境和党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损害党和国家的事业。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下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的问题。


刘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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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强化政治意识。为官不为者,表面上看只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实质上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解决好干部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要突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三是要抓好专题教育,践行“三严三实”常态长效。四是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快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的紧迫感,以实际行动反对为官不为这种隐性腐败。


第二,明确职能定位。对职责没有硬性规定,导致难以有效追究为官不为者的责任。为此,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岗位职责;二是要落实责任清单;三是要晒出负面清单。同时,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运行流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鼓励群众、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全面监督。


第三,完善政策制度。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根本还是要靠制度。为此,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必须用好用实考核这根“指挥棒”,让有为者有位,让不为者坐不住、混不起、失掉位。二是要完善干部选任机制。要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用人导向,真正让有为者有位。三是要完善干部退出机制。逐步畅通不称职干部退出渠道,建立不合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四是要完善干部激励保障制度。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


第四,注重问责追究。不作为是一种“隐性”的“顽疾”,有些地区和部门对不作为问责和考核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可供具体操作的措施。针对这些问题,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实行为官不为问责。真正让为官不为者受到贬责。二是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懒政怠政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辞职辞退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要构建严密监督体系。发挥党委和纪检、工委、绩效考核等部门的作用,对领导干部不作为行为加强监督,从严管理。


第五,培养优良作风。一是要继承和培养勤政爱民的作风。二是要继承和培养敢于担当的作风。三是要继承和培养真抓实干的作风。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刘继贤 为官不为 领导干部 强化政治意识 延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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