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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政协委员建议:小区地锁应由一个部门监管

2016年04月11日 11:16 | 作者:聂映荣 朱炎皇 |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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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报报道了长沙部分小区业主、商户等在小区公共区域私设地锁,引发其他业主不满,但业主投诉大半个月,甚至有的小区被媒体曝光多次,情况并未得到改善。报道刊发后,10多位市民致电本报热线96333,称自己居住的小区也有类似情况。记者调查发现,交警、城管、住建等多部门因各种情况均难以监管这种行为。长沙市政协委员陈树建议,完善相关规定,将此方面的监管职责、监管权力集中到同一部门,强化监管。

困境一

交警称归城管管

城管称归交警管

本报此前的报道中曾提到,岳麓区格林星城小区的公共用地被门店商户安装地锁,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他们无权拆除。业主乔先生从3月15日至3月22日,先后两次投诉至交警部门及城管部门。但投诉大半个月,地锁依然没有拆除。

4月5日,记者就此询问岳麓区交警大队停车管理中队民警刘自力,他是当时负责处理该投诉工单的交警部门人员。他说,在地锁问题上,交警部门的管理区域主要是主次干道及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场,格林星城小区的情况并不在此范围内,“这应该由城管部门来管。”

当日,记者联系到岳麓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并没有执法权,无法直接拆除地锁,她建议记者去找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西湖中队。随后,记者将此反映至西湖中队,其工作人员称,该处的地锁应该属于交警部门管理。

困境二

六七个部门联合开会讨论

未解决一个小区的地锁问题

谈起地锁,芙蓉区文艺路街道文艺新村社区副主任胡哲涵相当头疼,据其介绍,在该社区黄泥坑小区,居民私自设立的地锁达80多个。

他认为,私装地锁、外部车辆乱停的根源是因为小区既没有物业公司,也没有业委会。“没有物业管理,很难杜绝外面的车辆开进来,而小区居民在购买物业服务的问题上又很难达成共识。”

记者了解到,2015年4月8日,文艺路街道联合芙蓉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区物价局、街道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社区居委会等六七个部门的人员召开了有关该小区停车问题讨论会。会议形成初步解决意见:一是要联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对非法设置的地锁进行强制拆除;二是交警要对小区交通进行疏导,包括完善基础设施、施划停车位、设置标志标线、安装警示牌,安装车辆道闸系统,完善小区内交通微循环设置;三是要引入专门机构对小区内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一年过去了,现实却并非如此。

“街道城管办拆了3个地锁,就拆不动了。”胡哲涵摇头道,那些阻碍执法的居民比城管人员还多,后续的步骤也就无法进行下去了。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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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长沙政协委员 小区地锁 公共区域私设地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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