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12届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十二届全国政协第四十八次双周协商座谈会 十二届全国政协第四十八次双周协商座谈会

全国政协“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4月20日 14:5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首席专家肖绪文:规范建筑工程标准  鼓励创新发展

我国建筑工程建设成绩巨大,工程建设惠及千家万户,总体工程质量形势不错。一是短期内有质量地解决数亿人住房问题;二是工程质量总体平稳受控,稳中有升;三是建立了完备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培育了高素质的工程质量工作队伍。然而,建筑工程质量发展也存在突出问题: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多元责任体系不利于质量责任追究;工程监理制度有待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存在不平衡,落后地区质量控制能力相对较弱。为此,建议:

一、 改变现有总承包模式,逐步实施施工图移位,建立以工程项目总承包商为主导的工程质量问责制度;改变现有工程旁站监理制度,建立建筑师对建筑产品功能性、适宜性指标负总责的工程宏观监理制度。

二、 改变现有国家建设标准的管理体系,抓大放小。“抓大”是把主管部门的有限精力集中到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和贯彻落实上;“放小”是让工艺技术标准主导权回归企业自身,鼓励企业通过工艺和技术创新达到和超过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

三、 改变现有技术论证制度大一统要求。对现在工程质量保姆式的管理思路逐渐过渡到激发企业创精品的积极性上来,在目前市场情况下,这种改变更为迫切。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工程师,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姚燕: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领域建材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过度价格竞争导致质量下降;二是施工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监督管理仍不够到位;四是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力度不够。对此,建议:

一、 从源头抓起,严格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要处理好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这对利益的矛盾体,低价中标,不考虑优质优价,也属不正当竞争。建议充分发挥造价协会、各类培训机构等的作用,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完善自身的企业定额,结合市场形成有序的竞争。对于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采取准入制、加强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要将质量意识贯彻到每一个作业工人脑子里,要知道“质量在你手中”。

二、 加强施工过程材料与施工的监督管理,加大现场监督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建立体系和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 加强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建设与管理,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第三方质量检测检验机构的认定是工程质量是否会出现问题、是否出现了问题的最后一道关口。但目前,我国的检验检测机构准入门槛不高,机构众多,恶性竞争,竞相压价。有些项目的检测收费可低于成本10倍,从而导致现场抽检等质量下降,甚至出现办公定编报告的现象。国家技监局已开始开展检测机构整合,建议加快速度并建立规范并实施。

四、 住建部、工信部组织制定了绿色建材评价方法和标准,应尽快实施,促进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提高建筑材料质量。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需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低层次是以保证质量安全为特征的最基本的底线标准,高层次是促进建设工程建造质量的精细化提升。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各省市陆续编制发布了地方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今年发布实施。结合编制体会,建议:

一、 保证合理的设计周期和费用。压缩设计合理周期和费用是影响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关于保证设计周期,国务院条例已有规定,但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多不执行。关于设计费,就如何避免设计取费恶性竞争,建议法规政策和行业协会应予关注而非简单交给市场。

二、 质量责任要个人、单位、政府并重。不仅质量责任追究要个人、单位并重,建议政府的技术监管职责也不能轻易放弃,而不仅是行政监管职责。

三、 加强设计师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从法律法规上加强设计师对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控制的作用,明确权利和责任;二是鼓励设计机构开展设计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逐步形成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体系;三是明确与服务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取费保证。

四、 改革建筑设计招投标制度。建议除重大公建和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外,对于其他项目,应赋予建设方更多自主权。鼓励设计企业在提升内在设计技术和品质、塑造企业品牌上下功夫,减少短期博弈心态和行为。

五、 提升量大面广的普通建筑品质。应重视推进建筑的标准化、工业化的集成设计与精细设计,提升批量性建筑产品的整体水平;同样,应重视推进量大面广的普通设计师的整体技术水准的提升。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质量 工程 建设 责任 监管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