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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机关查处1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年05月04日 10:36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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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生强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1月14日,许生强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未如实报告婚宴情况,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予的礼品礼金。许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

  2.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林庆标、平潭县澳前镇卫生院副院长黄建雄、平潭县中楼乡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吴朝晖等三人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12月16日,林庆标、黄建雄、吴朝晖等3人进入一音乐会所进行娱乐消费。林庆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职务安排;黄建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吴朝晖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助理兼轨道与市政监督管理科科长林华强等3人违规领取兼职补贴问题。2016年1至2月,林华强以及质监总站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陈周与、主任科员施秀美,在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兼职并领取补贴。以上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规领取的补贴;质监总站站长黄立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昌市青山湖区农水局副局长华建良(非中共党员)违规收受“红包”问题。华建良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共计1.5万元。经青山湖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华建良区农水局副局长职务。经青山湖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南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疾控中心主任熊以基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2日,熊以基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搭载其亲属前往白舍镇亲戚家吃饭。经南丰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熊以基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燃油费200元。

  3.吉安县凤凰中学原校长刘国珍等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时任凤凰中学校长、现华忆学校副校长刘国珍,安排凤凰中学总务处副主任谢永华(非中共党员)从学校食堂伙食费中套取现金20.23万元,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19.23万元。经吉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国珍党内警告处分。经吉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谢永华行政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纪检机关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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