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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富和: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才有幸福

2016年05月09日 15:07 |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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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明确“保障安全生产是政府的首要职责”。能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必须明确,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导力量,保障安全生产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要更加公开透明:每次事故处理原则上都必须进行“事故全过程的还原”并公开,不护短、不侥幸,不放过任何细节,干干净净和老老实实地排除事故因子。对于监管部门乱作为、不作为等渎职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对于不是首次而是重复原因的事故,以及因为不遵守已有规章造成的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强调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必须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建立覆盖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严格执行职工持证上岗的制度,并相应建立职工持证的年检(审)制度,对持证人员进行抽查,保证相关证书真实有效。要坚持“四个让位于”原则,即“当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等与安全要求发生矛盾时,都必须让位于安全。”要以每个岗位、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规范操作,保证整个企业的生产安全。

四是成立行业安全协会,加大对企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政府要引导和鼓励各行业成立安全协会,定期发布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动态,发布风险预警,交流安全生产案例,以及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要明确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对职工上岗和在岗培训的责任(企业职工的培训,可由行业协会来组织实施)。根据工人的文化程度、现有工作习惯和道德水平,制订他们能理解、会执行的安全生产指南。换人上岗除了持证外,还要通过本岗位的安全培训,能够在本岗位安全生产指南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岗前培训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如果是岗位培训和安全措施要求不清或缺失的,应由行业协会协助企业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如有明确要求,企业没有做到,应由企业和工会承担责任;如果以上都做到了,则是具体个人的责任追究。

五是强化工会在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内部监管往往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总则中关于工会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有明确规定,而在现实中这一作用基本形同虚设。这也跟多年来忽视工会工作、工会工作成为社会建设薄弱环节的状况密不可分。建议以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为契机,强化工会工作,使之成为保障安全、促进和谐的重要抓手。

本刊:据我所知,民进中央一直关注安全生产,多年来持续提出相关的提案和建议。您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么?

罗富和:“安全发展”理念是民进作为参政党,在长期围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等专门领域的安全问题建言献策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过程中内外部风险问题的警醒和系统认识,也是民进自觉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参政议政的生动体现。

我举个例子:在2011年,中共中央征求党外人士关于2011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意见,民进中央明确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理念,受到高度关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进中央关于《频频发生的特大火灾凸显出政府的公共安全责任》的大会发言,再次引发会场内外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此后,民进中央深感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形势之严峻和紧迫,专门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建议》,并首次把实现安全发展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把安全发展视为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得到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这个文件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之后,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在“十二五规划”中,民进中央相关建议也得到采纳。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

没有安全的发展就是负发展、反发展,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发展更是非人道的发展。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才有幸福。今后,民进中央仍将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履行参政党职责,持续为之努力!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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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罗富和 安全生产 民进中央 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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