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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减负:2019年起不再承担家属区水电热和物业费

2016年06月23日 10:2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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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泱波 摄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路线图

——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需要足够经费的保障。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然而,钱从哪里来呢?

“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意见明确,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在企业经营效益好的时候,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工作比较容易推进,如今企业效益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增大了推进这项工作的难度,但这也凸显了政府为国企减负的决心。

根据意见,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资料图。一名女子在医保政策咨询台前咨询。 王思哲 摄

资料图。一名女子在医保政策咨询台前咨询。 王思哲 摄

下一步

——启动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试点

去年9月份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

去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混合所有制等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2016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启动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试点。

国资委今年2月份披露的国企“十项改革试点”明确,计划选择2-3户中央企业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一些地方在当地的国有企业改革意见中明确了本地改革的时间表,如河北明确,重点做好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改革工作,先期进行中央下放国有企业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分离改革试点,2015年底前完成试点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完)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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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企减负 水电热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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