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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人行道须保证2米宽 电话亭每公里1个

2016年07月06日 07:34 | 作者:卫张宁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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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道不足两米禁设任何设施

修订前的《规范》只规定了人行便道上设施的占地面积,新《规范》则对便道的剩余宽度提出了额外要求。如设施设置在人行便道上之后,必须要保证道路至少剩余两米以上的宽度,以便于市民出行。便道如果本身的宽度就不足两米,则不允许设置任何设施。陈龙说,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组委会办公区域及比赛场地等重点区域,今后的新建道路都要按照这个新标准设计。

此外,新《规范》还要求,盲道和盲道两侧各0.25米的范围内不许设置任何设施。步行者导向牌应设置在绿化设施带或行道树设施带内,只允许指引方向、区域、建筑物、旅游场所、公共设施或公共服务机构,不得显示企业名称、商标或产品等信息。

新《规范》还对设施的巡查保洁频次进行了规范。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区、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附近路段、轨道交通出入口、综合客运枢纽周边50米范围内设置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在日常情况下必须每天至少清洁一次,遇到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则需要每天保洁两次以上。

设施上一旦被贴上了小广告,日常情况下要在24小时内清理完毕,遇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则要求12小时内就必须清理干净。遇到设施倾倒、歪斜或不稳固时,4个小时内必须对设施进行维修或拆除。

此外,新《规范》要求,废物箱的高度不能超过1.1米,应该设置在公交车站、地铁车站、座椅旁边。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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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话亭 设置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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