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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社区有无温度,考验城市治理能力

2016年10月12日 10:58 | 作者:刘建军 |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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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当确立在实实在在的小康之家基础上,确立在牢固的民心与民意上。它不是刻意构建作为装饰品的“民主”,而是将国家治理落实到民生之中。它不是去追求只具有形式之美和逻辑之美的政体,而是关注政治秩序的构建、治理绩效的提升及民众生活质量的提升

■西方有句谚语:城市的空气天生使人自由。但也可以说,城市的空气天生使人孤独。如果社区交往密度降至最低,那么貌似繁华的城市其实已经陷入生命的悲哀状态。在社区建设中,应当恢复人们的社会关系,培育人们的信任,点燃人们的关爱。要催生社会资本,进而让基层民主和居民自治运转起来

眼下,不少人都在谈提升城市治理能力。那么,衡量城市治理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呢?城市居民生活在温暖、有序的社区之中,应算其一。某种意义上说,有温度的社区会使党的执政基础、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日趋稳固。这里面,在市场系统和管理系统中丢失的社会关系能否在社区中得以恢复,日渐松散甚至隔绝的社会关联能否在社区中得以重新缔造,是营造有温度社区的决定力量,也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点。懂得这一点,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与居民自治之间良性互动机制的构建,才算拥有了精准的理论指导和逻辑通道。

中国式社区:承载民生关怀 彰显国家责任

长期以来,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面临一个方向选择的问题,即建设西方那样“冰冷、有序”的社区,还是中国式“温暖、善治”的社区?

西方国家的社区建设,固然有其优势,但也有弊端。相反,提到中国社区,人们可能会想到诸如开锁、保洁、医务、食堂、养老助老、社区助餐点等服务功能。中国社区中的许多服务设施令不少西方人羡慕,原因正是其中体现的温度和人情味。

在中国城市社区,我们可以发现超越西方教条主义理论的种子,可以发现中国的文化基因。以社区为载体完成社会建构,实现良好的社区治理,真正营造安居乐群的有温度的社区,是中国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使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承载民生关怀、彰显国家责任的社区,将是中国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体现。

第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创新。

古人讲“民为邦本”,说的就是国家治理中最为重要的一对政治关系,即国与民的关系或国与家的关系。西方政治学中讲的国家与社会,实际上指的是国家与阶级社会、国家与市民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关系。故中国以民为本的国家治理理念讲求“政道”,西方由不同阶级组合而成的国家治理特别看重“政体”。一般而言,政道思维关注结果,政体思维关注形式;政道思维讲求宽厚包容、整体福祉,政体思维讲求唯一性、排他性。这反映到现实就是,西方人对政体形式之美的捍卫常常异常坚持甚至顽固,而中国人则有一种开放的胸怀,积极吸收人类文明的所有优秀成果。

邓小平同志把现代化理解为中国式现代化,含义之一就是小康之家及小康社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家庭在国家治理中的价值,特别强调民心与民意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中国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当确立在实实在在的小康之家基础上,确立在牢固的民心与民意上。它不是刻意构建作为装饰品的“民主”,而是将国家治理落实到民生之中。它不是去追求只具有形式之美和逻辑之美的政体,而是关注政治秩序的构建、治理绩效的提升及民众生活质量的提升。正是在此意义上,社区治理与居民自治建设的过程中,蕴含着传统政道思维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中创造性的转化。

第二,权利—义务理论的创新。

权利意识膨胀、义务意识短缺是制约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的最大障碍之一。支撑居民自治的内生权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居住权,二是房产权。居住权是居委会的权利来源,房产权是业委会的权利来源。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都是从居住权和房产权衍生出来的。同时,支撑居民自治的积极义务包括遵守居民公约、保护公共空间、维护公共安全等。内生权利和积极义务的统一,是构建中国式有温度社区的基础之一。

事实上,由居住权衍生出来的治理空间和治理机制,与由房产权衍生出来的治理空间和治理机制,既有分离又有交叉。过分强调二者的相同性,会将群众工作和物业工作、社群性活动与经济性活动混为一谈;过分强调二者的差异性,会导致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对立,不利于社区善治的形成。与之相适应,居委会和业委会既担负着塑造不同形态公共生活的任务,也承担着相互协作、共塑社区内部良性治理结构的责任。

总体上来看,以财产权为导向的社区治理具有排他性,以居住权为导向的社区治理具有包容性。所以,中国优化社区治理结构的方向是,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协商治理和合作治理。

第三,社会主义与治理理论的创新。

中国的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乃至居民自治,对治理逻辑有着特定的要求。对中国社会治理格局的深入阐述应是: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中国的社区治理,既不能走单纯依赖政府的老路,也不能像西方那样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的负担全部推给社会和社区。目前最紧要的任务是,建立良性互动的机制。

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区应当既克服“单位社会主义”牺牲效率的弊端,又最大限度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意外后果。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以社会为本位的,而社区正是最为重要的缩影和凝结。通过社区为城市和国家注入能量、为国家治理奠定基石,顺应了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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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刘建军 社区 城市治理能力 民心 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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