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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省份推出电改试点方案 市场化定价机制待成熟

2016年11月04日 09:11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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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定价机制不成熟

针对居民普遍关注的电价问题,发改委去年发布相关文件指出,应“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近日国家发改委给多地的电改综合试点方案的复函中也要求,应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北京、山西等地电改方案中均提到电价的市场化问题,要求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用户供电价格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或通过集中撮合、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输配电价由政府核定,未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之前,可按现行电网购销价差作为电力市场交易输配电价。

与此同时,浙江省规定配电区域内的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可以不受区域限制购电。

上海、湖北等地都在电改试点方案中提到现行交易机制还不完善的问题。例如,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配置资源的能力有明显差距,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形成等。

具体来说,竞争性环节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以政府定价为主,存在交叉补贴,滞后于成本变化,且不能及时合理反映环境保护支出和供求关系变化,制约了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有效发挥。此外,规划协调机制缺失、监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依然存在。

地区特色鲜明

发改委已批复的各省份电改试点方案中,浙江、山东、广东、内蒙古等地的改革方向和工作任务显示出鲜明的地区特色。

作为全国电改“先行军”的广东省,日前公示了第五批拟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合计59家。值得关注的是,第五批目录名单中出现了一家燃气企业——广东珠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这也是燃气企业首次入围广东售电目录。如果这59家企业全部通过公示,加上前四批入围的151家售电企业,至此,进入广东售电目录的企业将达到210家,继续领跑全国。

在互联网和中小微企业众多的浙江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电务企业、金融机构等投资组建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中小微企业可“打捆”成联合体、委托售电公司代理等方式参加购售电业务。

内蒙古全区电网分为蒙东电网、蒙西电网两部分,分属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管理。方案考虑到蒙东电网公司经营亏损严重、投资能力不足、电价改革难度大等问题,明确了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多措并举来解决上述问题;蒙西方面则继续测算现行电价中交叉补贴额度,明确各类用户承担或享受交叉补贴水平。

山东明确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应急机制建设。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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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售电 电价 企业 试点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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