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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陈灏:行政部门应真正落实好简政放权

2016年12月08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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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决不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更不能搞变相游戏。”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针对机构改革、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提问时做出上述庄严表述。

三年多过去了,我们看到本届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做出相当大的成就,比如: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废除企业年检、取消了三百多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等等。这些举措对简化行政办事、减少企业负担、增加经济活力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实际实施过程中有些政策却依然落实不到位,有些甚至出现了反复。这其中既有思维停留在过去,习惯性地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情形;也有出于对于权力的贪恋,搞变相游戏的问题。在此分别举两个例子。

一是对于“互联网直播”重新祭出“持证上岗”的政策。当下直播网站的确存在内容低俗的问题,有些甚至相当严重。因为我国并没有内容分级制度,所以对直播平台的内容进行整顿与管理无疑是必须并且必要的。对于这一点,广大群众并没有争议,而问题则出在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整顿的手段流于粗暴简单,甚至有懒政之嫌。广电总局下发被坊间称之为“重拳”的《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我们认为:路有千条万条,广电总局恰恰选了最差的一条。从行政手段来看:行政部门不动脑子,动辄就是“许可”、“持证”,管理覆盖世界第一大人口的中国广电事业除了“证”还是“证”。在三年来国务院分6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大背景下,这一纸通知显得反差剧烈、十分刺眼。再从源头上观察:“非主流”或者“三俗”内容占据市场,其根本原因恰恰是广电总局没有推出适合时代、贴近受众的内容,而广大受众被迫用遥控器投票的结果。真正深入人心的内容没有了,“蓝瘦”、“香菇”就冒出来了。广电市场上的内容真空,也正是广电行政部门失职的结果。可是行政部门并没有好好研究需求,改革现有制作、审查、播出体制,激发创造力,反而一味把“证”当作自己长期不作为的挡箭牌,这显然不是解决之道,更遑论文化之繁荣。

二是近来工商总局部署各地开展“企业公示抽查”。从表面上看,废除之前被企业界长期诟病为“劳民伤财”的年检,以“自我公示”加“行政抽查”的组合措施取而代之是正确之道。但是如果深入研究,其实质却是“借尸还魂”,加重企业负担,比“年检”有过之而无不及。部署上,要求全部企业先按要求填写十几种报表,然后再“抽”查;组织上,有些地方和机构甚至成立“学习班”、“辅导组”,要求企业开会学习,反复辅导;方式上则更是奇奇怪怪,甚至荒唐可笑。企业应对“抽查”要填写大量重复无用的报表,这些报表中的大部分数据:如企业营业额、纳税额等等,都早已在税务等其他行政部门数据库逐月、逐年报告过。要知道税务申报系统许多年前就已经实现无纸化作业,而且金税工程多次升级,前述的数据是全国联网交叉比对的,作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放着完善的系统不用,却热衷于手工再次填报,这至少是对社会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另外,参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行政部门应该实现数据跨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校验(参见:国办发〔2015〕8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四)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完全没有必要劳民伤财,难道这仅仅因为要“彰显”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权?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抽查”要求企业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历来在工商数据库里就有完整存档,如无变化则理应无须再次提交。为此笔者还特地向市工商咨询,相关部门的回答则是:“如果企业修改了章程又没有报备呢?”咋一听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假定企业遵守规范,那么工商就一定有备案,也必然掌握了最新版的章程;而反过来,如果有企业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实际更改章程而未去备案,那么抽查中只要咬定“新章程不存在”,拿一份旧版本也能轻松过关,抽查绝看不出任何问题。因此我们不太明白,这样的监管逻辑何在?为了满足这种走过场的形式需要,企业却要负担额外的人力物力,把抽查变成普查,把检查变成审计。难怪很多企业反映“不如恢复年检——报表简单,流程轻松。”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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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行政部门 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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