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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瞒报洪灾死亡人数 给2万块丧葬费不让上报

2016年12月13日 10:04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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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曾参与我国救灾制度的起草,他表示,一般的自然灾害不涉及行政问责。

王振耀说:“灾情信息没有保密这一说,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有人不报。死亡38人报8个?死亡30人以上的灾情,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民政部得去人。”


辽宁瞒报洪灾死亡人数5

辽宁瞒报洪灾死亡人数


王振耀分析,瞒报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要么是地方领导对相关问责规定不熟悉,要么就是有其他因素。根据相关规定,“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彭宗超认为,地方完全可以公布或者上报实际死亡人数,获得足够的资助。为什么不报呢?因为一旦到30人以上,就变成特别重大自然灾害,这里面说不清楚有没有人为的责任。除了天灾,可能会有防灾减灾的疏忽,害怕上面追责。

岫岩县政府为什么要瞒报死亡人数?“8·4洪灾”,当地究竟有多少人遇难?灾难预警是否及时有效?是否有人玩忽职守?虽然事件已过去4年多,但社会依然需要一份负责任的权威通报。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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