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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工屡遭辞退 有些单位以各种理由“逼辞”

2017年01月25日 15:47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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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

怀孕女职工被辞退案件明显增多

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中显示,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很多育龄妇女要了二胎,因怀孕而被辞退的案件也明显增多。该中心2016年办理的因怀孕而被辞退的女工案件就有11件。有的女职工在查出怀孕后,迅速被单位扫地出门;有的公司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往离家30多公里的岗位,试图逼迫女职工主动辞职。

报告中提到,在这些案件中,非常明显的一个特点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女工已经怀孕的情况下,以种种其他理由将其解雇。比如声称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旷工;还有的以不给女工安排工作、调岗等方式强迫其主动离职,并且不给任何补偿。这表明,用人单位对于不得在女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明知的,因此才会变相找借口辞退。

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介绍说,这种不给安排工作、调岗胁迫的方式其实都是违法的,调整岗位应该由双方协商,一方不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岗位。也就是说,即便企业说是照顾怀孕女职工,但只要个人不同意,也不能随意调整岗位。

算账

一个女工怀孕 单位损失多少?

企业歧视怀孕女员工,想尽办法解约无外乎是因为怕承担生育成本。我们不妨来看看企业到底会有哪些“损失”。

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保护,比如怀孕期间要给女工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不能安排夜间加班、孕期产检要按照出勤对待、生产后女工要享受4至5个月的带薪产假等。对于企业而言,女职工休假期间,可能要招人临时顶岗,雇来的新手也不一定能立即胜任工作。

时福茂律师认为,如果仅以女职工在怀孕生产这个时间段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就歧视的话,是极其狭隘和短视的。

对于企业歧视怀孕女员工的“顽疾”,时福茂律师有一个大胆的提议,他希望今后生育制度不仅可以允许女性休带薪产假,男性也可以休带薪育儿假。

“从孩子和家庭的需要角度讲,男性也需要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如果女性有产假,男性也有几个月的育儿假,单位就不会认为只是怀孕女职工给企业造成损失,女性就不至于因为生育问题受到特殊歧视了。”时律师说。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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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怀孕 女工 辞退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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