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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居住房屋30年被要求腾房 法院判决撤销调解书

2017年02月15日 17:21 | 作者:张宇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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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可以通过一场诉讼撤销吗?家住通州农村的王文娟老人就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让法院撤销了6年前那张和自己利害相关、但自己却毫不知情的调解书——2010年,王文娟的妹妹一家人通过诉讼,将王文娟居住近三十年的房子的所有权转移,如果不是2015年妹妹一家要求腾房,王文娟还蒙在鼓里。第三人撤销之诉,这正是一种法律赋予公民的司法救济途径。

房子住了近三十年 外甥女突然要求腾房

王文娟今年83岁,退休前一直在城区工作,并拥有城镇户口。上世纪90年代,老人退休,打算回通州农村安度晚年。但因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老人的想法一直未能如愿。

1996年,在村委会的建议下,老人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由自己一直居住在该村的妹妹王文丽提出申请,成功后由自己出资建房。同年7月,经过该村所在乡建设委员会的批准,王文丽获得了一块面积为0.3亩的旧宅基地。

之后,王文娟和老伴花钱对宅基地上的旧房进行翻建,盖北房五间,并一直居住至今。

2015年6月开始,村中棚户区改造动工,拆迁补偿工作也在进行。经评估,王文娟所居住的房子可以获得拆迁款200多万元。

2015年8月下旬,王文娟突然接到了法院的起诉书,打开一看,告自己的竟是妹妹王文丽的女儿潘小云。外甥女在起诉状中以“排除妨害为由”,要求姨妈和姨夫腾房。

诉状中,潘小云称被告二人居住的房屋,是其母亲王文丽在1996年申请并取得了农村个人建房使用土地许可证,“2010年原告通过诉讼方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现在此房屋面临拆迁,被告不予配合,还一直居住在此”,原告要求被告腾退涉诉房屋。

老两口震惊之余,内心疑惑,“我出钱建的房子,却被别人用诉讼的方式确定了所有权的归属,这算怎么回事?”

编辑:梁霄

关键词:房子 老人 房屋 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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