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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立法监督一年间:明察暗访"突击"找问题

2017年03月04日 15:56 | 作者:李哲 |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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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再升级

如果说宪法是万法之父,那么,民法就是万法之母。“民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基本原则、基本精神的源泉。判断一个国家法制是否成熟,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民事基本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梁鹰告诉记者,2016年,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有了重大突破——民法典总则编纂“民法总则草案”已经过三次审议。

毫不夸张地说,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启动,意味着公民权利的再升级。“从工作步骤上看,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有统领性作用。其中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比如,为什么要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民法总则是民事主体制度。不管是定合同、买房子还是结婚、收养,公民开展民事活动都离不开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的一般规则在这里要有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介绍道,具体而言,民法总则草案一共有11章、210条。

因为关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民法总则的立法过程伴随着广泛的意见征求。“去年6月、10月、12月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同时先后三次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贾东明说,此外,草案还两次印送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有关社会团体、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征求意见。

记者获悉,民法总则即将在今年两会上提请第四次审议,如果审议中意见比较一致,该法有望于今年3月份通过大会表决。

立法的工匠精神

如何让法律既切中当下要害,又为未来的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如何让法律最大程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反映各方诉求?一部良法的出台,离不开立法者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过去一年中,面对繁重的立法工作任务,我们不忘初心,脚踏实地做好立法工匠,力图把每一部法律打造成符合党的主张和广大人民利益,并实际管用的精品。”岳仲明说,立法人的工匠精神就是对每一项立法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切磋、琢磨、精益求精,逐条逐款打磨草案条文,竭力将至关重要的顶层制度设计好、把握好。

梁鹰举例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的表述已记不清修改过多少遍。有心人如果把这个法律草案的每一稿都找出来,对比第一条的变化,都可以写成一篇博士论文。”

立法要想出精品,关起门来闷头苦干绝对不行。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才是科学途径。“我们在制定环境保护税法的时候,就规模化养殖是否征税的问题,专门听取了中国畜牧业协会、奶业协会和10家企业的意见,向他们开诚布公地介绍我们立法中的考虑。通过座谈和介绍,打消了企业顾虑。”岳仲明笑着说:“许多企业表示他们是‘担心而来,安心而去’,还给我们寄来了感谢信。”

“我们深切体会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立法必须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特别是要充分听取并认真研究吸收不同意见。开门立法既利于我们在立法工作中考虑得更周全,也体现了立法者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更有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岳仲明说。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全国人大 立法监 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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