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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党产会”二度申请冻结国民党8亿资金 法院改判胜诉

2017年03月11日 11:39 |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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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综合报道】据台湾“中央社”3月10日报道,台湾“党产会”二度申请冻结国民党8亿多元新台币(下同)的资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准“停止执行”;“党产会”不服提抗告,台湾“最高行政法院”10日废弃原国民党胜诉裁定,改判“党产会”胜诉,可冻结国民党资金定谳。

中国国民党声请停止执行“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简称“党产会”),第二次冻结永丰银行帐户及台湾银行8张支票的行政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1月23日裁准停止执行。

国民党律师先前开庭时主张,为支付员工薪资及办公室费用,产生新台币1亿6000多万元现金缺口;政党有财务及人事上自主权,“党产会”的处分根本逾越“宪法”所保障的结社自由,进而影响政党存续性及独立性。

当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书指出,攸关政党存续运作必要事项的经费支用,若样样都要事前得到“国家机关”许可,这已丧失政党的自主性,受制于“国家机关”,徒存政党之壳,而无政党之魂,可谓名存实亡,而且这将发生难以回复的损害,因此裁准国民党声请的停止执行案。

然而,台湾“最高行政法院”在10日的裁定理由中指出,国民党声请停止执行的薪资、劳健保费用、劳工退休金提拨、退休准备金提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债务履行”,不是“党产条例施行细则”第5条规定,所称履行的法定义务款项。

法院判决声称,这些债务或尚未到期,或经向“党产会”申请解禁,“党产会”也已同意可动用部分款项和提领部分支票,原处分(“党产会”冻结资产)执行难谓将致使国民党政党功能全失或无法运作。

此外,法院也认为,国民党的声请理由,不能认定已释明原冻结处分的执行,有致其发生难以回复的损害,且有急迫情事,原裁定应废弃,故驳回国民党的声请。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党产会 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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