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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服软!声明假一赔三:曾称赔偿只按公司政策

2017年03月18日 09:23 |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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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跟随维权消费者向耐克的售后服务经理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假一赔三”的规定时,耐克高管表示他们只能按照耐克的政策来执行。

不仅如此,他们再三欺骗中国消费者。事件发生之后,耐克公司对消费者表示已对这款鞋作出了公开召回,并且在当地工商部门做了备案,然而经过核实发现其并没召回也未备案。

制假者违法成本太低

事实上,类似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在耐克公司身上,早在六年前他们就因虚假宣传被重罚。

2011年,耐克的Hyperdunk 11篮球鞋在国外宣传以及销售的都含有双气垫,可是到国内销售的却变成了单气垫,而且其在国内的售价比国外高出了500多元。经过著名打假人士王海等消费者的举报,最后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因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对其罚款487万元。

同样的例子在国外,违法企业将会承受难以承担的代价。

2014年,因为美国有消费者说喝了红牛并没有长出翅膀(编者注:“红牛给你翅膀”是红牛的经典广告语),红牛被判广告欺诈,因此付出1300万美元的代价。

2007年,强力止痛药奥施康定制造公司和3名现任及前任高管本月10日向美国法庭承认,他们在奥施康定有高度上瘾风险的问题上“误导”公众有罪,并同意支付6亿多美元罚金。

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而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又过高,或许才是耐克屡次欺骗消费者的根本原因。

两会期间,马云发布公开信,畅谈对于假货的憎恨,希望打假能像酒驾一样,写入到刑法中,从而对于售假制假者进行严厉的教训,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进而让整个中国的网购环境更加洁净。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呼吁,建议国家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投机心理。

(北京时间综合,资料来源:新华网、央视、中国网、中国青年网等)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耐克服软 假一赔三 公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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