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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买卖网上灰色产业链:商家曾卖给诈骗团伙

2017年07月03日 10:56 | 作者:张逸 游天燚 王飞翔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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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招聘那头是“陷阱”

“急招兼职,知名上市公司需要做过账业务,给辛苦费500元。兼职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银行卡,公司给卡里打钱再转出来即可。没有任何风险。纯粹白捡白给的钱。”

同样的招聘消息,叶军每天至少在上百个QQ群发布。

招“兼职人员”只是幌子,他盯上的是银行卡。

6月11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上叶军。他直截了当地说,银行卡租给互联网金融公司用于过账,5-7个工作日可将银行卡归还本人,报酬500元,每人每年只限操作一次。

“每天有十几人来找我出租银行卡,多的时候一天30个人。”他说,作为中间人,他每招募一名“兼职”可以得到100元报酬。

在向记者反复确认是否有银行卡、网银U盾后,叶军和记者约定时间到公司签署协议。

6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东城区王府井西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3层的一间会议室,叶军早已在此等候。

会议室里还坐着几人,彼此间并不交谈。一名自称大学生的男子说,他们班的同学多半交易了自己的银行卡。

会议室一角,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正不断劝说对方出租银行卡。

此时,叶军请出部门经理方星为众人讲解业务。

“我们公司是P2P类型的,国家规定,个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不得超过20万元。公司想要往外放出更大额度的贷款,需要用第三方的银行过账给实际借款人。”方星开门见山地说出了“租卡”的意图。

根据去年8月银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叶军说,当实际借款人所借款项大于20万限额时,超出部分就需要找其他人的银行卡来分摊。也就是把一个大额借款拆分成多份,每一份都需要一张银行卡。比如实际借款人要借200万元,公司就需要找另外9个人的银行卡,分别过账20万元,最后再把这9张卡里的钱,转到实际借款人手中。

编辑:梁霄

关键词:银行卡 灰色 诈骗 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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