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湖北细化老年人权益保障 子女干涉父母“黄昏恋”拟被追责

2017年08月01日 13:28 | 作者:刘志月 |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到: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上作出诸多修改,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宜居环境建设、医疗健康保障等多个方面。

不得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

热播剧《我的前半生》中,热情外向的罗妈妈遇到自己的晚年幸福崔叔叔,两人的“黄昏恋”却遭到了崔叔叔儿子的反对。

从国外归来的儿子认为,罗妈妈是因为贪图自己父亲的钱财和房产才想嫁给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决然将罗妈妈赶出家门。

近年来,与电视剧中罗妈妈与崔叔叔遭遇类似的“黄昏恋”并不鲜见,但解决办法与化解纠纷的手段颇少,留下了诸多隐患。

对此,修订草案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及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不仅如此,修订草案还明确了追责条款: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不能对父母的感情生活干涉太多,子女也不能对父母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

修订草案对赡养、扶养老年人作出具体规定:赡养人、扶养人应当经常探望入住养老院服务机构或者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对较长时间未探望的,赡养人、扶养人所在的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养老服务机构应当督促其探望。

修订草案还明确,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纳入征信系统。

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老年人财产权问题,修订草案也予以明确规定。

父母含辛茹苦十几年将孩子抚养长大,孩子反过来竟还要“啃老”。俗语中的“养儿防老”,今朝变成了“养老防儿”。

社会上,不乏有子女私自处置父母房屋或财产而让双亲无处安身的事件曝光。

对此,修订草案明确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窃取、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不得因老年人处分财产而拒绝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赡养人、扶养人或其他亲属不得侵占老年人所有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编辑:梁霄

关键词:湖北 老年人 权益 黄昏恋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