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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四川省委会:高度重视贫困县“举债扶贫”问题

2017年10月17日 14:20 | 作者:陈 婷 |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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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四川省委会建议高度重视贫困县“举债扶贫”问题


本报成都讯 在9月26日召开的四川省政协十一届第十九次常委会议上,民盟四川省委会建议高度重视贫困县“举债扶贫”问题,对以精准扶贫为名举债,而没有将资金投入脱贫攻坚的地方政府,予以“黄牌”警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责任人。

民盟四川省委会在此前的调研中发现,贫困县能够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非常有限。一些人口几十万的贫困县,全年本级财政收入仅2亿至3亿元,不足以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运转费用和人员工资,不足以维持公共事业开支,财政支出依赖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是典型的“吃饭财政”。

“贫困县通过融资解决脱贫攻坚资金不足的问题,原本是一个好办法,但是超出自身能力的融资,就变成了‘举债扶贫’。”当天,省政协常委张力代表民盟四川省委会在大会上发言时说,由于这些债务可能多年难以化解,造成贫困县摘帽后财政状态进一步恶化,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贫困县“举债扶贫”多少合适?民盟四川省委会建议,对脱贫攻坚需要的融资,一要限制,以不超过县本级财政1至2年收入为限;二要对超出偿还能力的部分进行分担,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提高省级财政承担比例;三要严格监管。

民盟四川省委会同时建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帮助贫困县减轻财政负担,使贫困县摘帽后能够轻装上阵、跑步前进;争取中央财政逐年安排资金购买贫困县高速公路部分产权,并无偿移交国有高速公路公司管理,通过这部分股权零收益的方式,将通向贫困山区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降到平原地区水平,真正成为“扶贫路”。(陈 婷)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贫困县 扶贫 民盟 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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