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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四项机制规范社情民意工作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穆红卫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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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健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确保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协调统一、严谨规范、灵活高效,对于丰富和活跃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发挥政协组织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团结的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广辟渠道,健全征集机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政协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要稳定广泛、持久全面做好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就要专兼结合,既在政协机关设立反映社情民意的机构,配备信息员,又强调发挥专委会、界别、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优势和特色,建立涵盖社会各方的社情民意信息征集队伍。既要上能集中,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宣传、信息、信访等部门的交流协作,多方搭建合作征集平台;又要下能延伸,通过在社区设置“委员征集社情民意信箱”等形式,切实打造出上下结合的征集模式。要坚持内外结合,在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基础征集平台作用的同时,针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反映政协社情民意专栏、举办电视专题论坛等形式,不断扩大政协社情民意的影响力。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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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情 民意 工作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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