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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四项机制规范社情民意工作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穆红卫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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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突出质量,健全分析机制。质量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生命,要提出高质量的社情民意,在立意上就要把握全局性,围绕党政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提供党委政府需要了解的社情民意。要把握群众性,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诚关心群众疾苦,真实反映群众愿望。要把握前瞻性,研究具有发展性、预见性的问题,力求实现社情民意的升华和增值。内容要有厚度,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效,真实反映各界别、各阶层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建议要有力度,不唯上、不唯书,贴近实际、针对问题,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切中时弊,真正做到尽职、帮忙、切实。

  三、 注重时效,健全反馈机制。社情民意的报送和反馈机制是以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工作部门为载体,实现上情下达与下情上报的工作方式。为促进反映问题的解决和建议的采纳,政协组织要以有为求有位,经常走访党政部门,多方了解党政决策信息需求,及时向党政领导和决策部门反映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要规范社情民意稿件的登记、阅批和报送程序,确保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协调统一、高效灵活。要强化跟踪反馈,不但立足实际,有力推动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能够进入党政决策信息收集、受理和反馈程序,还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所反映信息的采用情况、处理意见、有关批示及落实情况,对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和其他重要社情民意信息,要像政协提案办理那样,加强跟踪了解和督促办理,有力促进相关问题的圆满解决。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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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情 民意 工作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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