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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为什么不愿意留在村里种地

2014年02月18日 09:30 | 作者:郝帅 通讯员 胡占军 刘欣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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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王庄村:种地的都是上了年岁的人

  在农村有句谚语,叫一亩园顶十亩田。讲的是种菜要比种粮食收益快。这句话在河北省永年县姚寨乡南王庄村得到了体现。

  大年初五,王庆海查看了村里的三十几座大棚。与被冻得板结的大地相比,大棚里的土地如同肉松一般细腻蓬松。自家的土地被征去修路了,但是失去土地的王庆海并没有外出务工,而是选择在合作社“上班”,在大棚基地当起了保安。

  在程会平8分地的大棚里,种着西兰花、芹菜。每年的收入比过去单纯种小麦、玉米翻了四五倍。

  2008年之前,程会平自家的4亩地,每年大约收获800斤小麦和1000斤玉米,纯收入不到3000元。2008年后半年,村里与当地一家企业成立了蔬菜专业合作社。专门生产有机蔬菜。

  本已割完麦子,买好玉米种子的程会平选择了投奔合作社,后半年按照合作社跟企业的协议,种起了辣椒。2009年,又将自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了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照每亩地2000元的租金将土地流转给了合作的企业。企业负责出钱、出技术,合作社负责具体管理。

  据合作社理事长王旗介绍,包括南王庄村在内,参加合作社的有6个村,800多户人家。加入合作社以后,从种源到销售,都由合作社和企业负责。王旗原是邯郸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正式职工,每年有五六万元的收入。成立合作社后,他回到村里成为合作社的理事长,工资由企业给开,他的任务就是给参加合作社的农民提供服务。他的收入比过去在市里时多了一倍。

  现在,参加当地合作社的农民收入包括两块:一块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收入,仅这一项就顶上了过去种粮的收入;另一块是种菜的收入,因为是按照企业要求种植的有机蔬菜,所以蔬菜不愁销路。从合作社收购的有机菜直接进入城市超市,或者出口国外。

  而在此前,永年县流传着一个段子,因为当地大蒜出名,但知名度不高,为了卖出去挣钱,当地人都是背着大蒜全国各地推销,一挂蒜一开始要价20元,后来两角钱就被贱卖出去。

  59岁的程金也是合作社的一员,他一年种西兰花的收入就能过万元。之前,程金都是骑自行车走十几公里到邻近的邯郸市卖菜,菜价低的时候眼看着菜烂在地里没办法。现在,他都是按照企业的订单来种菜。

  尽管这些地方的农民收入都增长了,但遇到的相同问题是,种地的都是上了年岁的人,无论是檀瑞发还是程会平,他们额头上都已经有了很深的抬头纹,张口说话时露出的牙齿也不再齐整。这些在城市里早到了退休年龄的老人,由于子女都已经离开村庄,不得已继续从事着农业生产。

  谈起儿子程小宁时,程金扬起了头说,儿子是全村唯一一个在北京打工的年轻人。上中专时学的是电子专业,毕业后,程小宁选择到北京找活儿干, 一个月四五千元的收入,要拿出一多半来支付房租、饭钱。去年,程小宁准备凑些钱让媳妇来北京做点服装批发生意,后来听说北京的服装批发市场要外迁,也就搁置了下来。

  回到家后,程小宁每天都要跟同村的年轻人聚会,桌席上他总是讲到北京的地铁多么长,生活节奏多么快。但每平方米上万元的房价和限购政策,使得程小宁难以扎根北京,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北京挣钱,然后到河北的二三线城市买房。

  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为城市人至少要在城里上幼儿园、小学,才能获得与城里孩子相同的机会。中专学历的程小宁现在筹备着继续深造,他希望通过提升技能再找一份薪酬高的工作,把媳妇接到北京生活在一起。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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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里 年轻人 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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