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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媒体曝光的“东莞丐帮”调查,东莞启动“打乞”专项行动。在“打乞”同时,如何从根本上根绝逼迫乞讨?

政协委员:职业乞丐敛财成瘾 根绝“丐帮”亟待长效机制

“打乞”需要以立法为基础,更需要完善的福利保障、贫困家庭救助等制度……

2014年04月14日 06:46 | 作者:林仪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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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了有关“东莞丐帮”的调查,曝光了一些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的恶行。连日来,广东省东莞市针对媒体反映逼迫乞讨问题迅速摸排核查有关情况,并全面启动了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如今,半个月过去,东莞的“打乞”专项行动进行的如何?在“打乞”的同时又该如何从根本上根绝逼迫乞讨行为?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政协委员及法律专家。

  职业乞丐缘何敛财成瘾

  近年来,职业乞丐这一古老行业已经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行乞本身不违法,也不犯罪。我国2003年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在保障了流浪乞讨者有要求救助、拒绝救助、来去救助站自由权利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些职业乞丐滞留城市的借口。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没有禁止公民乞讨,所以乞讨是公民的权利。但乞讨的方式不得违背法律,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在这个条件下,公安机关适用《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告知、引导、护送的职能,没有任何强制色彩。

  记者了解到,在日常的工作中,公安部门无权强制乞丐离开,如果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部门一般会送到救助站。但目前救助站只能满足食宿、返乡等基本需求,且救助站救助标准相对不高,每天只有伙食费10元左右。更重要的是,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天,这与流浪乞讨人员需求存在差异,因此他们宁可乞讨也不接受救助。

  据东莞市民政局的一份相关调研报告显示,游走在东莞周边的职业乞丐一般每天都能讨到20元左右,少数有时候能讨到80多元,个别甚至能讨到100至200元。于是,高收入就成了不少乞丐做出残害自己或他人身体行为的诱因。

  打击“丐帮”刻不容缓

  从目前来看,“职业乞丐”陷入了“三不管”境地: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没有管理的权限,民政部没有执法权,公安部门没有接到报警不能出警。于是,很多受“丐帮”控制的残疾人和儿童因此得不到应有的救助。

  不久前,曾有媒体报道了广西梧州青年卢剑秋在东莞市石排镇打工时,被“丐帮”打成残疾,并强迫其乞讨的恶行。卢剑秋的事件爆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称此事触目惊心,纷纷留言要求严惩犯罪团伙,打击“丐帮”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在事件曝光后,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市长袁宝成第一时间在宣传部的舆情专报上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做好处置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东莞市警方、民政、城管部门联合启动调查,从3月21日起展开为期2个月的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东莞市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行动工作方案》;东莞市公安局核查了有关报道情况,全面排查全市车站、码头、商贸区域、繁华路段、街道和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乞讨人员情况;对属于社会乞讨人员的,相关部门做好身份甄别、救助、返乡、安置等工作;对涉嫌被犯罪团伙操纵乞讨的,及时监控、循线挖掘、侦破查处。东莞公安机关表示,对“黑恶势力”实行“零容忍”,通过重拳出击,有效遏止此种情况再现。

  根绝“丐帮”需建立长效机制

  广东省政协常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明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构成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如果有故意伤害行为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只要证据确凿,就一定会严格依法判决。

  “根绝‘丐帮’,不仅是在法律层面的,更要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形成这个观念。从公民个人角度来看,提倡大家把钱捐给慈善组织或机构,让他们统一来救助有需要的人,而不要直接施舍给乞丐。没有了高收入来源,那这些‘丐帮’也就失去了继续作恶的动机。”余明永说。

  记者了解到,在香港,街头行乞是违法行为。不论是自行乞讨还是强迫他人乞讨,不论是以和平方式乞讨还是采用恐吓方式乞讨都构成犯罪。广东省政协委员房胜棠告诉记者:“在香港,立法禁止行乞前提是它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紧急救助措施。目前香港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综合援助金、社会福利署的紧急救助服务、露宿者之家和各种社会团体的支援服务,露宿者和穷困市民,只要愿意向政府、社工求助,都能获得支援协助,无须沦落街头行乞。”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单靠政府职能部门单打独斗是不够的。“打乞”需要以立法为基础,同时,更需要完善的福利保障制度、贫困家庭的救助制度、民间力量的参与机制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举措。近年来,公民行动的作用也正在逐年扩大。从微博打拐到微信举报,其中所展现的公民参与热情让人动容。同时,在“打乞”的过程中,社会公益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参与,也对于“乞儿”的心理重塑,实现再就业有很大的帮助。

  2012年12月,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动员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和爱心企业为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使其自立、自强,摆脱流浪乞讨的困境。3月25日,在东莞市樟木头镇召开的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上,就有职能部门负责人提出,通过帮助自愿乞讨人员实行再就业,从而使其“转型”,最终不再以乞讨为生。从打击“丐帮”到安置帮扶,这将是一个曲折且漫长的过程。

  日前,民建广东省委八届三次全委会议在广州举行。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主委李心在会场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通过立法解决安置机制问题,并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安置流程,由公安、民政、人力资源、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机制,解决他们被解救后的寻亲、心理重塑、生活方式的培养、技能培训、就业等一系列的问题,争取让他们成为一个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即使无法自食其力,也要有正常的社会救助渠道和监护人。

 

编辑:付鹏

关键词:乞讨 救助 乞丐 丐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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