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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和大陆平等参加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

“大一中框架”被指加强版“两国论” “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交流基础

2014年05月31日 11:05 | 作者:高杨 孙权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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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前台湾当局安全会议秘书长苏起、前台湾驻美代表程建人、前海基会副董事长焦仁和,及在陈水扁“执政”时期担任海基会董事长的洪奇昌、前大陆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陈明通,以及台湾淡江大学教授张五岳等人,27日举办记者会,就未来两岸关系发展提出一个新建议案。这个新建议案提出:未来两岸以“大一中框架”为基础,由台湾与大陆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并以共识决议处理两岸双方关切的事务来作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同时,为落实这个所谓的“大一中框架”,以上人士还提出这一框架的“五原则”,即:第一,两岸都要彼此尊重现状,不改变现状;第二,目前两岸的现状是台湾与大陆自1949年起,已并存至今。而且双方已从交战转为分治;第三,“一中原则”建议用“大一中框架”取代,才能符合现状,迈向和解之路;第四,“大一中框架”,意在台湾和大陆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议处理双方关切事务,作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第五,在“大一中框架”之下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之和平与安全。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订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议;双方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原则。

  而在该“五原则”中,“台湾和大陆都享有参加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权利”最吸引眼球。

  两岸专家认为,上述人士关心两岸关系、追求两岸和平共荣,是值得欢迎的,不过,用“大一中框架”来涵盖“一中原则”或“一中架构”,尤其呼吁台湾重回联合国,这等于在公开呼吁两岸重新回到李、扁的“两国论”和“一边一国”的“台独”老路上,“大一中框架”方案,显然与目前两岸交流方向相反,其“五原则”也在直接颠覆目前两岸交流的基本政治基础———两岸共同坚持“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原则,共同坚持反对“台独”。

  ■“大一中框架”中“一边一国”痕迹明显

  从2005年的国共两党实现第三次握手,到2008年国民党重新取得台湾地区“执政”权后,两岸恢复制度化协商,并开启正式交流,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和基本的政治基础就是两岸双方都共同坚持“九二共识”和反对“台独”,而“九二共识”的核心就是“一个中国”原则。

  然而,记者注意到,在27日举行的记者会中,施明德等人就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提出的“大一中框架”方案很多内容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按照这个框架,施明德等人认为,未来两岸应该由台湾与大陆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议处理双方关切事务,作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

  什么是“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张亚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人士提出的“大一中框架”在很多问题上都十分模糊,按照上述人士设计,“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到底是个什么概念?是类似欧盟式的“大屋顶模式”,在这个“大屋顶”下,台湾和大陆都是个独立的国家?还是类似邦联式的?“但无论是哪个方案,势必都造成台湾和大陆都是一个独立国家。这显然不符合目前两岸达成的‘两岸一中’和‘两岸非国与国关系’的共识。”

  “这完全就是一个加强版的‘两国论’嘛。”谈到“大一中框架”和其“五原则”时,台湾大学政治系名誉教授张麟征告诉本报记者,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成员只能是独立的国家,但是台湾和大陆之间,却是因为缘起于上个世纪40年代末的国共两党内战造成的国家分裂,由于至今两岸仍然没能签署和平协议,也没宣布结束敌对状况,完全可以看做是内战依然没有结束。因此,这样的状况无法被认为两岸就是两个独立国家。而自从台湾退出联合国,大陆成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国际社会绝大多数也都承认,包括台湾盟友美国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么重谈台湾入联合国,不就等于宣布台湾独立了吗?

  因此,张麟征认为,“大一中框架”提出让台湾和大陆都享有参加联合国,这事实上就是制造新的台湾和大陆是“两个中国”并存或“一边一国”。

  “这完全是迎合‘台独’人士的需要。”张麟征说,在台湾,只有“台独”人士最需要和平的“台独”或是“独台”。因为在“台独”人士看来,能参加国际社会、参加联合国,他们才会觉得安全。

  “另外就是,在‘大一中框架’中,他们一味强调维持现状,这等于就是拒绝统一。”张麟征说,无论台湾法律还是大陆法律,追求两岸终极统一是双方法律共同赋予的责任。

  由于国际社会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因此,在台湾很多人看来,一谈到“两岸一中”就觉得所谓的“中华民国”被矮化了,担心随时会被大陆吃掉。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原所长余克礼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事实上,真正把“中国”一词给窄化了的不是大陆,而是台湾人自己。

  他说,从邓小平时期到现在,在台湾问题上,大陆一直奉行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可以随时就任何问题坐下来进行平等协商,甚至包括国号、国旗、国徽等都可以更改。

  ■“一个中国”原则

  仍是未来两岸交流的基础

  针对台湾有关人士提出的“大一中框架”方案,在28日举行的国务院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马晓光强调,两岸虽然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这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基础。

  对于以“大一中框架”替代“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当局领导人第一时间也给予回复:台湾将继续在“九二共识”基础上与大陆进行交流。

  而对于“大一中框架”取代“两岸一中”原则,两岸多位政党人士和学者均表示不能支持。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一位专家向本报表示,实践证明,自2008年两岸恢复制度化协商以来,无论经济、文化等合作,还是双方人员往来,短短5年多时间取得过去60年也没法取得的成就,就足以证明两岸双方坚持“九二共识”和“一中”原则完全是行之有效的。

  同时,去年2和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时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和吴伯雄时,连战和吴伯雄都表示,“两岸各自的法律、体制都主张‘一个中国’原则,都用‘一个中国’架构来定位两岸关系”,“两岸各自的法律规定、体制运作,都实施‘一中’原则”,“从而形成‘一中架构’下的两岸关系”。

  “因此,可以看出,事实上马英九当局和大陆一样,在两岸关系上的立场和主张也是‘一中原则’。”上述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专家表示,而且马英九去年以来还多次强调,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是“一中架构”下的特殊关系。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台港澳所执行所长严安林表示,台湾蓝绿人士不见得代表蓝绿政党政策意见,但寻求两岸和解的努力值得肯定。因此两岸已经认同“一中原则”与“九二共识”既有基础,两岸关系要往前发展,势必尊重既有基础,才能循序发展。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大一中框架 九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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