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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提高民主协商能力作为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

2014年06月26日 08:47 | 作者:乔传秀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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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从性质看,人民政协是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国家制度层面的协商民主形式;从职能看,政治协商是政协的首要职能,协商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各个方面,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两项职能实质上也是民主协商,政协民主协商具有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特点;从能力看,民主协商能力是政协最重要、最核心的履职能力,民主协商是政协处理问题、开展工作最基本原则,是政协组织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最鲜明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行为模式。因此,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来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要着力提升政协民主协商能力,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创新发展政协民主协商工作。

二、 提高政协民主协商能力重在增强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能力。提高政协民主协商能力,首先必须做好“民”字文章,提升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维护民利的能力。发展政协协商民主说到底就是为了把各界群众的愿望诉求反映好,把各界群众的智慧力量集聚好,把各界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其次必须下足“协商”功夫,提升寻求各界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的能力。人民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组成。因为彼此认识上有分歧、利益上有差异,需要开展协商;因为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一致根本利益,秉承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精神,可以有效协商。要学会协商方法,坚持发表意见理性务实而不脱离实际,沟通交流真诚坦诚而不敷衍对立,提出批评善意中肯而不偏执极端,通过相互商量来增进理解、增进共识,收获协商“硕果”。

  第三必须强化“和谐”导向,提升以民主促团结的能力。发展政协协商民主方向是团结,目的是和谐。要坚持以加强团结来引导政协民主协商全过程,以充分发扬民主来增进各族各界人士大团结,坚决不踩损害团结“红线”,不闯破坏团结“雷区”,努力化解矛盾而不激化矛盾、消除分歧而不加深隔阂、增强合力而不强化阻力,形成最大凝聚力,汇集强大正能量,增强各界和谐度。第四必须契合“大局”需要,提升服务党政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政协协商民主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有序参与党政决策的民主形式。要上接天线,参透党政决策意图和精神;下接地气,摸清基层实情和民愿;积极议政建言,为党政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更为广泛深厚的民意支撑和民智参考。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政协 协商 民主协商 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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