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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民政部安排广东广西内蒙古山西四省区共3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2015年10月27日 19:44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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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27日,财政部、民政部安排广东、广西、内蒙古、山西等四省(区)共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广东、广西2省(区)“彩虹”台风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以及内蒙古、山西2省(区)6月以来严重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此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今年第22号台风“彩虹”给广东、广西2省(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内蒙古、山西2省(区)6月以来严重旱灾先后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先后派出四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协助和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广东、广西、内蒙古、山西4省(区)及时启动Ⅲ级救灾响应,下拨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妥善保障台风灾害和旱灾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完)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广东广西内蒙古山西 中央救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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