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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群体公积金减少,有企业借机降缴存比例

多地落实公积金“限高令”追踪

2016年06月22日 16:06 | 作者:董建国、郑钧天、刘硕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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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群体公积金减少,有企业以现金充抵公积金

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公积金缴存比例“限高”,困难企业低缴、缓缴后,公积金发生哪些变化?

——“限高”群体公积金减少。福建某央企员工陈先生告诉记者,其公积金核定月工资额为14188元,之前按单位和职工各15%缴存,公积金月缴额是4258元,5月份已经按照12%缴存,月缴额降为3406元。“公积金账户上少了852元,同时个人缴存额少了,拿到手的现金多出426元。”

在重庆某银行工作的徐先生发现,从5月起,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15%下调到了12%。

——个别效益良好企业借机降低缴存比例。多地规定,各类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区间在5%-12%;单位缴存部分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自行确定。记者调查发现,个别效益良好的企业却趁机调低缴费比例。

福州一家IT行业的营销人员余先生介绍,公司利润一直在增长,此前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2%,这次政策执行后,公司一下子将缴存比例降低到8%。降低比例全是公司说了算,随意性太大。

——有不少企业更愿意以现金抵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单位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现实中并没有完全做到。

记者在吉林、福建等省调查发现,工作流动性比较大的建筑、家居企业,不少公司宁可将职工的工资提高5%-7%,也不愿意为其缴纳公积金。按照最低缴纳标准5%计算,只要提薪幅度不超过10%,企业就划得来。

吉林一家装饰公司老板告诉记者:“由于在职员工工作具有周期性,忙完一个项目可能就换一批人,无法稳定地为员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些员工完成一个项目甚至可能跳槽去外地,我还要为他们办理异地接续,管理成本太高。我更愿意以现金补偿他们。”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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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积金 缴存 企业 住房 公积金限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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