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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南海仲裁案裁决将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2016年06月22日 21:06 | 作者:侯丽军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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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方提起仲裁违反国际法“禁止反言”原则

中菲之间一系列双边文件和两国均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确认了双方通过谈判解决南海争端的共识,构成了《公约》第281条规定的“协议”,并排除了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

专家指出,中菲两国各项双边文件以及《宣言》的相关规定相辅相成,构成中菲两国之间有拘束力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提请仲裁,违背自己的承诺,是背信弃义的行为。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宇表示,菲方无视承诺转而将纠纷诉诸司法程序、执意提起仲裁的做法构成“禁止反言”,严重违反国际法。

贾宇说,菲律宾关于南海部分岛礁位于其专属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因而应该属于菲方”的说法本末倒置,既不符合“陆地支配海洋原则”,也违背了《公约》的意旨和原则。

贾宇指出,“陆地支配海洋”是一项古老的国际法原则。领土主权是主张海洋权益的基础,海洋权益从领土主权派生而来。《公约》赋予沿海国主张和划定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国家管辖海域并对其中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但《公约》不涉及国家的领土主权。沿海国的主权权利不能否定、损害他国的固有领土主权,也不能成为沿海国主张新的领土主权的依据。

“仲裁庭对中国与菲律宾之间存在的南海问题的复杂性显然重视不够。在中国看来,问题的本质是中国的领土主权受到侵犯,而一个侵犯别国主权的国家竟然利用法律途径试图进一步侵犯中国的利益,并且要求仲裁庭为其背书,这是难以接受的。”张祖兴说。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教授韩爱勇表示,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不是一个纯粹的司法案件,而是一种政治博弈,目的是在国际社会制造中国“不遵守国际法”的错觉,抹黑和孤立中国。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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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南海仲裁案 仲裁 南海 公约 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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