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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煤集团两千亿债务重压 员工靠开摩的养家

2016年06月23日 11:45 | 作者:张绍 | 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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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拆除2200亿负债“炸弹”

“去产能的核心是:人到哪儿去,钱从哪儿来”张有喜不止一次说过这句话。同煤集团一位中层干部将其直接解释为核心是“钱”,有钱自然可以安置职工。

“而现在的问题是恰恰是没钱,不仅负债2200多亿元,整个集团员工工资都迟发了一个月,有些效益不好的单位已经几个月没发工资了。目前关停了一些矿,职工待业在家,没钱,也没法安置分流,集团在等政府和上级的安置补偿金以及其他的帮扶政策。”同煤集团上述中层干部毫不避讳地说,目前企业是靠发债和通过政府部门向银行协调通过借新还旧来勉强维持,关于债务问题最好的途径应该是债转股,但是具体怎么转还没有细则,所以只能等。

他表示,“作为共和国煤炭行业的长子,同煤集团养活着80万人,相信政府不会、也不可能袖手旁观。”

虽然,同煤以及其他负债的煤企都寄希望于债转股,但是作为债权方,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内部人士向搜狐财经《潜望》透露,他们并不赞成这样做,中国经济进入了转型期,产业状况发生调整,简单的煤炭开采不可能再回到十年黄金期那样的暴利时代,所以转股只能是将资金长期压在煤企那里。

据悉,上一轮的债转股时,有“债权方”的股权并没来得及变现,又进入新一轮的债转股,风险比较大。而股权迟迟不能变现的原因是,山西方面没能如期交接股权。

上述资产管理公司表示,“除非国家出面,否则即使地方政府出面,我们也不会接受债转股这条路”。

而此时,上述资产管理公司手中有山西包括同煤在内的5大煤企过千亿规模的债权。

正如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胡建忠所说过的,上一轮债转股中最大的问题是转股对象选择和转股定价是行政化的,有些企业属于应淘汰的产业,但由于是非市场定价,不少企业认为债转股是“免费的午餐”,也挤进来了。对这类企业债转股相当于变相加剧了重复建设,阻碍和延缓了市场出清。

“债转股”陷入各方观望的困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愿无条件接受,山西当地的多家金融机构也都避而不谈,一家国有债权银行的负责人告诉搜狐财经《潜望》“大同市政府有命令不许向媒体谈同煤的债务问题”。他强调“之前有金融机构人士接受了媒体采访有关同煤债务问题而被免职”。

搜狐财经《潜望》后又向几家金融机构打听同煤的债务问题,均避而不谈。尽管同煤对外公布了自己2200多亿的债务,但是对于如何解决这债务,大家都讳莫如深。

中央千亿安置资金推动“大分流”

同煤集团董事长张有喜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2016年要化解产能660万吨,涉及近万名富余人员。

这仅是去产能下的冰山一角。人力资源部部长尹蔚民在年初表示,化解过剩产能会造成一部分职工下岗。大约煤炭系统是130万人,钢铁系统是50万人,即大约共涉及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中央将拿出1000亿元,主要用于职工安置,每人平均5.56万。

中央财政拨付的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76.43亿元,在6月14日已向地方拨付到位。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但是对于人均5.56万元的中央安置资金,业内人士表示并不算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山东老矿工工作30多年的煤矿被封后,买断工龄离岗。该矿工拿到了20万元的一次性补偿。

同煤内部人士向搜狐财经《潜望》表示,不符合内退又无法安置岗位的,每个人即使10万元安置费都不算高,但纵使有中央的补偿(平均每人5.56万),企业和地方政府还需要承担一部分。这对于债台高筑的同煤集团来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目前,同煤提出了人员安置“三个一批”的方法,即通过关闭矿井提前内退分流安置一批,通过建新矿、产能置换分流安置一批,通过转产转型分流安置一批。

上述同煤集团中层职工直言,提前内退不会增加成本,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分流的毕竟有限。同煤主要是以原煤生产为主,虽然这几年在发展电力上有一定的规模,但是人员已经布局好了,很难再安置。对于新建矿和转产转型分流安置,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需要重新投入,才能实现,而问题是目前已经欠下巨额贷款,没有多余的钱去转产、转型。

“分流安置的这些人主要是给安置费让其另谋职业,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如果企业能自己转岗、分流就不叫安置了。”

“这也只是杯水车薪,按照中央财政的政策1000亿元补贴180万人,每人平均5.56万元。同煤5年内计划裁员1.5万人,总共获取资金约8.325亿元。同煤有20万职工,仅仅裁撤1万人的说法有些牵强,未来随着机械化程度的增加,工人会越来越少,否则人工成本上去了,煤炭就没有竞争力,就像现在我们国家进口煤增加,因为人家进口过来的价格比我们便宜,煤质比我们也好”同煤集团一位中层领导对搜狐财经《潜望》坦言。

日前,《山西日报》刊文称,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会涉及煤炭企业部分职工,为给相关人员注入信心,山西省出台《关于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的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后可实行内部退养。内退人员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涉及内退人员,企业和个人可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内退人员的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自身的经济效益确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内退前12个月本人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不得低于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内退人员的相关费用,应由企业或所属集团公司筹集资金解决。

“十三五”期间,我(山西)省去产能1亿吨以上,简机构、减岗位是必要措施,客观结果就是减人员。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同煤集团 债务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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