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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

2016年11月03日 17:24 | 来源: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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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改委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

为了不断提高网络交易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发改委印发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该规定适用于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办理涉及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举报,以约束和管辖电商等移动互联网交易平台。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了不断提高网络交易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我们制定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网络交易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办理涉及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举报,需要确定管辖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网络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提供、接受有偿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网络交易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电商)。

本规定所称网络交易平台,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运许可,为网络交易行为提供虚拟经营场所及相关服务的法人与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平台)。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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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举报 价格 主管部门 交易 效率 物价 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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