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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压倒性态势下,哪些官场“潜规则”还在作祟

2017年01月07日 09:04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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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的问卷调查和舆情分析显示,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效,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

在高压反腐态势下,隐蔽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较为突出,压力刚刚传到基层,腐败增量减少,存量却较多,“为官不为”现象凸显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附近,一家生意并非很兴旺的购物商场,却是从事回收购物卡生意的“黄牛”青睐之地。

原因很简单,这家商场周围有不少机关单位,让这里的购物卡生意十分好做。

不过,往年此时正是忙碌之际的“黄牛”,今年却只能聚集在商场门口或闲聊或打起扑克。

“去年的生意就不好了,今年更可以说是寥寥无几,明年我肯定就不干了。”一名孙姓“黄牛”大姐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我问过以前的常客‘为啥没有了’,说是实名制了,单位发的也少了。后来,对方即使在商场门口碰见我们也假装不认识,都绕着我们走。有同行说是因为‘查得严,人家都要避嫌’”。

“这不成讨人嫌了吗?”说完,孙大姐叹了口气,还是不死心地问了一句,“有卡吗?”

“黄牛”生意的落寞,却在另一方面显现出正风反腐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循党章规定,聚焦中心任务,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不敢腐”氛围日趋巩固。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的第六部《反腐倡廉蓝皮书》认为,全国范围内的问卷调查和舆情分析显示,正是基于这样的反腐高压态势,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效,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

腐败风险被指“敞口”较大

被查获时,家中搜出面值96万余元的购物卡,其中余额还有95万余元未来得及消费。

这样的腐败“数字”来自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甘国辉。在反贪污贿赂局办案人员依法从甘国辉的住处以及其办公室内扣押的购物卡中,除了甘国辉妻子单位发的购物卡以外,甘国辉家庭财产中有价值人民币74万余元的购物卡无法说清其合法来源。经查,这些购物卡全部来自有求于他的开发商、包工头。

经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甘国辉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大肆收受购物卡的还有广东省广州轻工工贸集团“塌方式腐败”中的一份子——该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显明。在刘显明涉嫌受贿的110多万元财物中,光购物卡就有24.5万元。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认为,在高压反腐态势下,办事要托关系求人的现象仍然存在。

“上学、看病、就业、经商、办企业等群众普遍要办理的民生事项中的吃拿卡要、索贿等明目张胆地主动型腐败虽大幅减少,但仍有一些办事人员对红包、‘信封’、礼品、购物卡等‘照收不误’,群众能够直接接触到的腐败数量还是较多。”《反腐倡廉蓝皮书》分析称,打点打点、意思意思、通融通融的态势和习惯,在一些机构还未强力扭转,行贿送礼的心理仍比较普遍,办事得求人、遇事找熟人、找人好办事的人文环境没有根本改变,自觉抵制行贿、拒绝受贿的基础不牢固,腐败风险“敞口”较大。

虽然“黄牛”的生意不好做了,但元旦、春节“两节”到来,又到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

2016年12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此前两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再次推出“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设举报窗口,欢迎网友通过网站、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四风”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2016年12月4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周年。4年来,人们看到了这样一份成绩单: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6年11月,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3万起,处理20.2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8万人。

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清理“车轮上的腐败”,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到肃清“节日里的不正之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不过,在大力整治之下,仍有人顶风作案。《反腐倡廉蓝皮书》显示,“重拳”出击之后,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效果明显,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变着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变异、隐形的“四风”不断出现,公开曝光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仍然不少。整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虽然有些成效,但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积习难改”,工作效率低下,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不在状态、办事拖沓,态度生冷、监管不到位的官僚主义作风仍比较严重,文件和会议的数量在一些单位有增无减,重复无效或低效的检查监督等新形式主义表现突出。

“现在明目张胆的大吃大喝等问题基本上看不见了,对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来说,高压之下趋向于隐蔽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则有一些不同表现。比如说前不久媒体报道,‘河南郑少高速投资千万的路灯十三年来没亮过’,这实际上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也是隐性的腐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说,在纠正“四风”的同时还要关注一些行政不作为现象。在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下,少数地方消极应对,无所作为,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

家风不正成腐败一大诱因

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1月6日上午在京开幕。

这一消息迅速引起各方关注,大家想知道,2017年反腐将怎么干?

不过,在确定怎么干之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给出了些许答案: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反腐倡廉蓝皮书》显示,在反腐败力度加大之后,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较为突出。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举例说明,一些党员干部不愿意沉下心、下功夫结合实际理解消化和创造运用中央的政策方针,不实事求是,而是自以为是,工作做得不实、不细、不深,浅尝辄止。个别干部存在严重的个人利己主义思想,将市场交换原则用于党内生活,过于看重个人得失和利益,没有好处不干事,甚至拿了好处也不干事。有的受不了委屈,只要改革触动到自己的利益,就产生强烈的不适反应。

“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津补贴,不准吃拿卡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甚至参加吃请都受到了严格限制,一些党员干部不习惯和不适应,抵触情绪较大。”《反腐倡廉蓝皮书》对其中一些现象一语中的,比如有的地方党员干部缺乏在新制度、新要求、新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能力,“没有补助就不下乡”“没有加班费就不加班”,不主动克服困难做好工作,而是将为群众工作作为向组织讲条件、谋取部分人利益的筹码。

此外,《反腐倡廉蓝皮书》将家教家风不严定为干部腐败的重要诱因。

不可否认,在近年来查处的腐败犯罪人员中,“贪腐父子兵”“卖官夫妻店”“一家子腐败”等家族式腐败现象比较突出。

1月4日下午,中央纪委官微发布消息称,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被“双开”。有媒体挖出黄兴国和自家兄弟在仕途和商场上互为犄角的暗影;周永康之子周滨,“以父之名”打造了涉及房地产、石油、水利等多个领域的商业“巨舰”;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在忏悔录里披露:“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分析说,领导干部的家庭应该成为社会的标杆,但有的领导干部鼓励孩子当大官赚大钱出大名,将子女引向名利场;有的公私不分,将公家东西拿回家任由家人使用,甚至让家人分享其权力,在教育、就业、经商等多方面特殊优惠和关照;有的不要求家人勤俭节约、吃苦耐劳、低调简约,而是任其大肆挥霍、铺张浪费、张扬跋扈、狂妄自大、傲慢无礼、缺乏基本素养。有的溺爱子女,“护犊子”,为子女谋位子、找票子、要房子、拉关系、走后门、傍大款,搞权力寻租,把家庭经营成了“权钱交易所”。子女违法乱纪,有的干部利用权力打招呼、找关系,干预和妨碍司法部门秉公办案。

“领导干部对子女亲属的管理有时难以靠‘硬制度’,这就要通过家规、家诫等,用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进行约束。”对此,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这种对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及身边人的精神约束,落脚点其实也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手中权力运行的规范。

整治“潜规则”净化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2016年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建设,努力使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尽可能地减少制度空白和模糊地带,不断挤压“潜规则”存在的空间,逐步改善政治生态。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的评价是——以有效的制度供给打破官场“潜规则”。而其中的做法主要是,从细节着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以及集中治理饭局问题等:

2016年作为“换届年”,干部交流选任相对集中,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了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中央组织部明令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等诸多内容;

2016年8月,中组部制定下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提出了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政商关系方面,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明确了新时期政商相处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广东、浙江、河南等地专门出台更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回答了政商交往中“能做什么”。

而上述种种不正常关系的确立,都有一个载体,那便是饭局。

对此,根据中央部署,各地在建章立制的探索中,领导干部参加饭局的“红线”愈加清晰。

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安徽省部署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等问题;

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等多个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午餐、晚餐一律禁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必须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有的地方纪委还列出了其他一些不能去的饭局,如,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接受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

此外,不少地方还加大了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饭局问题的监管。为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不少地方都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的操作办法,除限定桌数人数外,有的地方还限定宾客身份,要求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甚至“同事”等。一些地区还形成了“报告—公示—曝光”机制,在摆酒席前必须事先报告,并公示准备办多少桌、准备请哪些人,纪委可采取明察暗访或接受举报的方式,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曝光,并对违禁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完善反腐败立法锁住权力

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仍存在“压而未倒”的现象。

对于这样的现象,《反腐倡廉蓝皮书》是这样形容的:压力刚刚传到基层,腐败增量减少,存量却较多,“为官不为”现象凸显。

“据我观察,过去几年我们在打‘大老虎’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央也高度重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基层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原因在于基层党组织涣散,学习、开会走过场、走样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另一个原因是对基层党组织监督不力,比如说对人情世故、亲情等各种环境因素的监督形同虚设,特别是县和县以下的单位和机构。我个人一直认为,基层组织和群众直接联系,他们的作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度以及服务质量等,直接影响到党和群众的关系。因此,基层反腐是未来中国反腐的重点,需要每一个基层工作人员、每一个权力执行者真正用好手中的权力。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也给出了相似看法,并指出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背景下,“不能腐”和“不想腐”机制的建立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努力方向。

在竹立家看来,2016年最大的成绩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发布的文件和条例把“不能腐”当成了重要的法规,“下一步我们要将党内法规制度化,真正通过纪律、法规制度约束取得成效”。

要真正实现“不能腐”和“不想腐”,《反腐倡廉蓝皮书》提出需要通过激励和保障机制来营造“不需腐”的氛围来支撑,“不需腐”同样是实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重要前提和条件。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解决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职人员的物质待遇问题,要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更多减免税等政策扶持,缩小不同群体、不同地区收入差距。要规范清理津补贴,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同时打开“正门”,切实保障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合理的收入待遇和应有的尊严,兑现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承诺,增加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

此外,《反腐倡廉蓝皮书》建议深化改革减少“能腐”的机会,“但更为重要的是,强化反腐立法推行法治反腐”。

《反腐倡廉蓝皮书》认为,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想的指导下,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制度仍然显得不成体系,反腐败缺乏国家基本法律的支撑,宪法中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尚无足够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

“有必要形成以国家反腐败法为中心的廉政法律体系,对廉政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廉政机构及其职权、廉政建设手段和措施、媒体监督、保障条件、国际合作等做出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监察机构法’‘举报人政治保护法’‘信息公开法’等。”《反腐倡廉蓝皮书》建议,同时,完善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相关法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组织、国际公约、条约、司法协议的研究和宣传,提升中国反腐败国际话语权,增强追逃防逃的主动性。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官场 潜规则 廉政建设 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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