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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生育政策调整!延长产假发补贴 甚至还让生三孩

2018年08月11日 13:53 | 作者:薛宇飞 |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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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方计生政策执行力度宽松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各省份也都会根据所在地年人均收入数倍不等征缴这笔费用。但随着生育政策逐渐放宽,一些地方已经默许了超生现象的存在。

因为前两胎都是女孩,河南北部某农业大县的刘先生与妻子决定再要一个,他们在2017年如愿迎来了儿子的出生。孩子出生前,刘先生还在担心是否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按照2016年5月底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以此计算,刘先生需要缴纳约32000元的社会抚养费。

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催缴过这笔罚款。刘先生称,之前违反计生条例超生,如果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会很难办理,不过现在,几乎不会遇到任何阻挠。不仅如此,孩子出生前的产检、住院费等,依旧能享受到一定的补助。

刘先生说:“在我们周围的几个村,一个家庭生3个或者4个孩子的情况也不少,几乎没听说还要交罚款的。”

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也存在。江西赣州市的一位乡镇干部对中新经纬表示,现在超生已经不再罚款,也没有其他限制,计生部门没有了之前的强势,开始鼓励生育了。

生育率水平较低的黑龙江省更为积极。2016年4月修订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可以在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基础上,再生育一胎子女。

但各地对征缴社会抚养费的力度也不相同。据媒体近日报道,因拒缴社会抚养费,湖南岳阳汨罗市15个镇的221名违法生育对象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提高生育率需打组合拳

面对较为严峻的人口压力,提高生育率水平,已经成为中国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手段。人民日报海外版近日也刊文表示:“中国的人口红利基本已经用完,老龄化加剧,用工成本上升,社会保障压力大……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仅靠家庭自觉,还应该制定更为完整的体制机制。说白了,生娃不只是家庭自己的事,也是国家大事。”

陆杰华称,鼓励生育要从多方面入手,增加产假、完善家庭税收、提高公共服务等政策需要全面配合,“比如在税收方面,要完善家庭税收,对有子女或者多个子女家庭实施一定的减免。”

携程联合创始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梁建章也发文表示,人们不愿意多生孩子,主要原因是现代社会抚养孩子的成本过高,国家需要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减轻育龄夫妇养育孩子的负担。具体来说,对高收入家庭通过孩子人头抵税的方式减免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较低的家庭直接发放现金补贴。根据他们分析,大部分低生育率国家将GDP的2%到5%用于鼓励生育。照此标准,中国至少要花2万亿来鼓励生育。具体方式可以是税收减免和现金补贴。

但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翟振武则对中新经纬表示,大量发现金鼓励生育没有必要,也没有到这个地步。现阶段能做的是创造更好的生育条件,让想生的家庭都能生。

近些年,呼吁全面放开生育政策的声音不绝于耳,有学者认为,应该尽快放开生育政策,才能进一步提高中国的生育水平。近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陕西省2017年人口发展报告》也建议,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出台鼓励生育措施,通过对生育进行补贴奖励等方式提高生育意愿。

翟振武表示,如果中国的生育率持续走低,全面放开生育限制的政策很有可能出台。

但另一方面,出台鼓励生育政策能否奏效,也存在一些争议。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也都出台了鼓励生育的政策,但实施多年,效果并不明显。陆杰华称,上述国家的政策效果确实不大,但如果不鼓励生育,生育率可能更低。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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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育 政策 家庭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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