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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交司机加上“防护罩”,西安、武汉、南京、北京、长沙…已经行动起来

2018年11月05日 09:08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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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让举国为之悲痛,15条鲜活的生命,因为司机与乘客的口角而永远沉睡在了滚滚长江的波涛之中。

人们在感到悲伤、惋惜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比如为保障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现有的司乘隔离装置是否有效?一旦遇到不讲理的乘客干扰司机驾驶该怎么做?干扰司机驾驶,危及车辆行驶安全的乘客会受到什么惩罚?

而近日,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就给出了很好的答案——拉拽公交司机,危及乘客和司机安全,是要被判刑的。

3人因拉拽公交司机被判刑

据新华社11月4日报道,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经审理查明:

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

被告人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员受伤,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对汲传明、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多地采用公交车司乘隔离装置

即便拉拽司机会被判刑,但是许多“暴脾气”的乘客在拉拽司机的时候脑子里可能并不会想到这些教训,所以一些地方的公交集团未雨绸缪,很早便开始试验给司机开“单间”,也就是加装“司乘隔离装置”。

其中武汉和西安是较早这么做的城市,据荆楚网报道,2017年,有独立驾驶室的新型车辆陆续在武汉公交575路、728路等线路上线运营,这些新型车辆与此前车辆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安装了玻璃门,玻璃门既可以让驾驶人员有单独空间,不受外界干扰,也通过技术手段保证驾驶员与乘客的必要沟通交流。

西安公交的司乘隔离装置(图片来源:央视网-直播零距离截图)

据了解,截至目前,武汉公交集团有独立驾驶室的公交车有2489辆。自2017年起武汉公交所有更新的车辆,全部采用这种有独立驾驶室的公交车型,以后车辆更新都会采用此类车型。

同样走在前列的还有首都北京,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公交集团介绍,为强化公交驾驶员的安全驾驶环境,2011年以来,驾舱隔离门纳入了北京公交集团购置新车的出厂标配。目前,具备驾舱隔离门车辆已占总运营车数的70%以上。

此外,为确保公交车行驶途中遇有突发事件可快速报警,北京公交集团研发启用了公交车一键报警系统。截至今年5月,北京市已有12520辆车安装了这套系统,其中中心城区线路实现了基本覆盖,未来还将逐步增加。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公交司机 “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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