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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全文)

2019年06月15日 13:33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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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比什凯克6月14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

比什凯克宣言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于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声明如下:

当今世界正持续快速变化,亚洲首先出现新的发展中心,全球力量平衡进程趋于活跃,国与国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同时,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仍然紧张,经济全球化进程遭遇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及国际贸易领域中其他挑战。

上合组织作为开展富有成效合作的可靠平台,在推动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核心的世界格局多极化,维护平等、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道路,保障全体及每个国家的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员国强调,倡议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十分重要。

成员国将继续发展各领域全方位合作,维护上合组织地区和平、安全、可持续发展和繁荣。为此,成员国支持中亚国家为深化政治、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所作努力,欢迎2018年6月2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确保中亚地区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决议,欢迎2019年在塔什干举行第二次中亚国家元首磋商会议。

成员国重申,坚定支持联合国作为综合性多边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的努力,支持巩固《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安理会作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主要机构的关键作用。

成员国注意到印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竞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愿望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竞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的愿望。

成员国高度评价2018年11月27日在纽约由吉尔吉斯共和国主办的“联合国与上合组织:合作巩固和平、安全和稳定”高级别活动成果。

成员国认为尽快通过《联合国与上合组织的合作》联合国大会决议十分重要。

成员国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以及《上合组织宪章》和《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宗旨和任务,愿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上合组织作为当今国际关系体系中有影响力和负责任的参与者,将努力参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遵循平等、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别国内政、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继续支持将政治外交手段作为解决国际和地区冲突的唯一出路。

成员国认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传播,境外恐怖分子回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军备竞赛风险,破坏国际安全体系的地区和局部冲突持续,非法贩运麻醉药品,有组织犯罪,贩卖人口,信息通信领域犯罪,发展不均衡,粮食市场波动,气候变化,饮用水短缺和疫病蔓延等安全挑战和威胁日益加剧并跨越国界,要求国际社会高度重视,并开展紧密协调和建设性协作。

成员国决心扩大并深化相互协作,消除上合组织地区安全和稳定威胁,指出《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现已生效,强调2019年4月29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和5月14日至15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成员国强烈谴责任何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呼吁国际社会在联合国发挥中心协调作用下,依据《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法原则,全面落实安理会相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摒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并尊重各国主权和独立,以及就通过《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达成一致。

成员国强调,不能以任何理由为任何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行径开脱,认为反恐应综合施策,加大力度打击恐怖主义及其思想,查明和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滋生因素。成员国指出,不允许以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或利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激进组织谋取私利。

2018年9月28日在纽约签署《实现无恐怖主义世界行为准则》的成员国支持该文件后续落实工作。

成员国认为,继续执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至关重要,呼吁相关各方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严格履行自身义务,确保协议完整有效执行。

成员国谴责以任何形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宗教不宽容思想,以及基于宗教和信仰标识而采取的不宽容和歧视行为,欢迎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教育和宗教包容》决议。

成员国认为,国际社会加强合作,防止企图吸引青年人参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组织活动十分重要。成员国将继续落实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致青年寄语》及其实施纲要,高度重视防止宗教不宽容、排外心理和种族歧视思想传播。

成员国将继续在裁军、军控、核不扩散、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开展合作,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应对核不扩散体系面临的地区挑战。

成员国重申,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不考虑其他国家利益,单方面不受限制地加强反导系统将危害国际安全和世界局势稳定。成员国认为,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安全为代价保障自身安全。

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一贯主张恪守条约规定,全面均衡推动落实条约各项宗旨和原则,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在综合考虑影响国际稳定的各项因素基础上推进核裁军进程,推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平等互利合作。

成员国认为,《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对所有缔约方尽快生效将为维护地区安全、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成员国指出,防止外空武器化、严格遵循和平利用外空的现行法律体系至关重要。关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国际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为防止首先在外空放置武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成员国欢迎联合国政府专家组对其实质性要素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成员国主张严格遵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约》,通过含有有效核查机制的公约议定书。

成员国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各缔约方共同努力弥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内部分裂,恢复公约完整性并保障其有效性。

成员国重申并强调,为应对化学、生物恐怖主义威胁,应在裁军谈判会议上启动《制止生化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多边谈判。

成员国积极并有针对性地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非法贩运武器弹药和爆炸物,非法移民,应对生物信息安全威胁,支持进一步完善上述领域合作的法律基础。

编辑:曾珂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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