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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导读㊴丨法定继承是继承制度的基础

2021年05月05日 19:5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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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条件、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及继承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具有身份性、法定性和强行性特征。一般而言,法定继承制度最能体现一个国家的伦理亲缘观念。民法典继承编在原继承法的基础上,对法定继承制度作了修改和完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1、 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完善代位继承制度

民法典延续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婚姻、血缘和家庭关系为基本因素,同时参考我国的具体情况而确定。尤其是考虑到我国目前生育政策正处于调整期,不宜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过于扩大。

与此同时,民法典增加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该规定拓宽了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范围,弥补了代位继承仅发生于直系血亲间的制度遗憾。

2、 增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在原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基础上,将“隐匿”遗嘱和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纳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3、 增加了继承宽宥制度

这是新增的一项制度。民法典规定,除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以外,继承人有导致继承权丧失的其他行为的,只要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宥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可以恢复继承权。

法定继承一章共7条。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的顺序、代位继承、姻亲继承、分配份额、酌定分配、遗产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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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继承 继承人 法定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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