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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式协商既要做好“商”更要突出“督”

内蒙古包头市政协围绕“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式协商小记

2021年09月07日 14:39  |  作者:常歌 魏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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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9月7日电 强化“协商”功能,体现“商量”味道,以监督实现深入沟通、增进共识的目的。近日,包头市政协召开常委会会议,围绕近1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式协商。包头市市长张锐出席会议。

范凤卿委员围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提出建议:加大科技投入,引进生态建设高端人才;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积极探索乡村发展路径;与“碳达峰”“碳中和”相结合,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和风电产业,参与碳汇造林,有效提升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效能。

安四虎委员提出“三北”防护林工程后期管护难度大等问题,建议研究应用节水节能生态循环系统,继续加大“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规模;以项目建设的难易程度及未来可发挥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小为标准,进行资金分级投入,保证项目建设投资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后续产业列入规划建设内容,研究制定扶持产业后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延长产业链条,真正实现“兴林富民”。

市水务局副局长汪建军对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回应:市水务局将积极协调各项目地政府,从补偿费中拿出资金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配套。在项目立项时把管护主体、管护方式尽可能考虑进来,避免由于管护不到位致使项目效益衰减,同时积极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切实提高乡村周边环境质量。

土默特右旗政协主席伏俊奎提出,应进一步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建立项目投资评估机制和投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扶持壮大林业产业,加快推进生态林与商品林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李茂森委员提出退耕后农牧民收益难保障、后续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建议:调整和延续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退耕林木要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使退耕农户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能够获得较为明显和稳定的收入;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和后续产业,有效提高农民直接收入,实现以耕促抚、以耕促管,提高林木保存率,不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市林草局副局长胡文强回应道:“林草局将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参照住建部门的城市维护费设置林业行业绿化养护专项基金,制定出台零散绿化区域管理办法和重点绿化工程林木资源抚育养护技术规程,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造林绿化后期管护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田明委员围绕治理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提出开采水平粗放、监管相对薄弱等问题,建议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投入—治理—经营的良性循环,达成政府与企业、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兰维作出回应: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大对生产矿山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生产边治理”责任;广开渠道增加资金保障,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社会参与度。

张锐在认真倾听委员和部门同志的互动交流后,对委员深思熟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商量”味道浓厚的协商形式给予充分肯定。

包头市政协主席杨利民在总结时强调,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既是国家战略,也是民生工程。监督式协商既要做好“商”,更要突出“督”,坚持问题导向,监督者敢于批评“挑刺”,被监督者勇于认领解决,共同为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智慧和力量。

(常歌 魏军)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工程 协商 监督 生态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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