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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是与我国最兼容的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手段

2014年03月18日 08:05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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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洪才:新型城镇化不能走睡城鬼城弯路】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是一部指导我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纲领性文件,内容全面丰富,总结并吸取了国内外城镇化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性强,意义深远。为了避免走弯路,这份文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年来城镇化的经验教训,包括: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等。

  这份文件详细剖析了建设用地粗放低效等问题:一些城市“摊大饼”式扩张,过分追求宽马路、大广场,新城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占地过大,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造成睡城鬼城;一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抵押融资推进城镇建设;一些城市“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交通拥堵问题严重,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

  摘编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陈保中:城市规划是一个相关利益之间博弈和平衡的政治过程】

  陈保中撰文指出,城市规划决策通常被理解为专业技术层面的问题,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随着规划导致的社会冲突不断发生,国外学者越来越倾向于将规划视为一种不同利益诉求表达、博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合意的政治过程。城市规划决策涉及城市公共空间布局诸多技术问题,但其政治属性愈益凸显,这一属性主要体现在其利益平衡功能及为此而采取的民主方式上。在我国,规划的这种政治属性就体现在解决好为谁规划、如何规划的问题,体现在规划主体如何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城市规划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

  规划专家们对于城市理想状态的构想,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这种构想应在不断汲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而不应是书斋中形成的成果。规划方案应该符合规划技术标准,更应该关切人民群众的实际愿望。专业规划与各方面利益诉求有机结合,技术过程与政治过程有机结合,是规划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的重要保证。依法规划的核心就在于维护城市规划的民主性,使其符合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而非少数精英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城乡规划公众参与也是新时期我国全面推进改革的重要要求。

  摘编自《学习时报》

  【徐俊忠:中国有可能继续沦为大学教育逆差国】

  广州大学副校长徐俊忠撰文指出,讨论高等教育的品质问题,须看到我国高等教育在国际教育格局中的不利态势。我们的现实是:一方面大学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另一方面付出高代价出国留学的学生规模也在扩大。不仅出国接受完整高等教育的人数在不断增加,一些并非一流的国外大学通过与国内大学合作,搞所谓“二加二”或“三加一”的形式,或者合作举办所谓“本土洋大学”,令许多家长与学生趋之若鹜。这种情况的出现,尽管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人们之所以愿意付出更大的代价接受 “洋教育”,至少是对国内大学办学状况不信任的表达和警告。如果我们对这种状况继续无动于衷,无所作为,我们就不仅会继续培养出更多难以就业的学生,还会在教育日益国际化的浪潮下,继续沦为世界教育市场中的生源输出大国,沦为世界教育逆差国或赤字国。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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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划 公民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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