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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健康长江 民进中央与全国政协人资环委联合发出最强音

2014年06月24日 08:22 | 作者:吕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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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改革———制度先行

  在刘雅鸣看来,虽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长江流域综合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但面对新形势,流域管理仍有诸多薄弱环节: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协调机制亟待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尚待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也尚未形成。

  “制度创新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严隽琪认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从体制建设、机制建设和法治建设三方面入手。

  “首先,应加强水源地保护立法,制定《长江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一方面为流域管理权的设置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为流域管理权的行使规定范围。”民进上海市委参政议政部部长干建达表示。

  “其次,应成立长江流域管理机构和水源地跨行政区合作管理组织。改变对长江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设立具有防洪、水利建设、污染防治和航运交通等多方面职能的综合性管理部门,对流域各地方政府部门的环保、水利等相关工作起指导、监督作用。”民进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大学环境研究所所长朱晓东说。

  “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人口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长江流域协调发展、地区均衡发展的现实需要。”干建达认为,长江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重点关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由流域综合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省际生态补偿事宜;二是制定生态补偿条例与技术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方的职责;三是已有生态补偿措施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要与水源地的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方案统筹考虑。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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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长江 生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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