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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一期工程水价算不清如何确定 全国政协委员:与利益相关者充分协商

2014年07月07日 15:57 | 来源:《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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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者规定的是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后者规定的是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随着近几年中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及水务一体化逐步实施,城市自来水和水利工程供水逐步实行统一管理,两者之间的界限正在越来越模糊。

  问题在于,《条例》规定的两部制水价,采纳的标准是《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它重点考虑的是城市供水工程的特点,即工程在建设时大多使用了银行贷款,需还本付息,在确定价格时主要考虑还本付息,因此在容量水价中计入了贷款利息。

  这种标准可能造成的问题是:其容量费用能满足贷款还本付息的要求,但工程的基本运行维护费用却难以得到保障。

  相较之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则主要考虑已建厂水利工程的特点,基本水价的制定更侧重于保证工程正常的运行维护,但与此同时,因以往水利工程使用贷款较少,大多没有还贷任务,则还本付息的费用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由于两个办法规定的两部制水价制度所采用的名称不一样,成本分摊内容不尽相同,因此给理论界和实际政策执行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南水北调办的一位相关研究人员说。

  如何结合二者形成新的适合南水北调工程的两部制水价,仍是问题。

  成本>价格?

  即使两部制水价的计算标准得以确定,仍只是最终水价确定的第一步。

  因南水北调工程按不同的范围进行管理,所以会产生三个级别的水价:

1. 总干渠至各省市分水口门水价(即两部制水价的计算范畴);

2. 各省市支干渠到自来水厂或斗渠口的水价,在分水口门水价的基础上,受水区用水户的水价还要考虑分水口门至自来水厂的配套工程、城市自来水厂及配水管网、污水收集与处理等环节的成本;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水价 工程 南水北调 调水 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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