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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上海司法改革:让法官检察官过体面生活

2014年07月13日 10:19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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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制图杨佳宁

京华时报制图杨佳宁

 

  上海12日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先行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上海的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内容。

  据了解,上海试点方案的总体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三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四是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省级统一管理体制。五是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机制。

  据悉,上海已经确定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等8家单位先行开展为期半年的改革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明年在全市推开。

  为了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上海已经成立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及办公室,全市三级司法机关也相应成立推进小组和办公室。同时,上海正开展司法人员和职业保障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筹备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加快推进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

  改革必然触及利益,改革也必须触及利益。上海政法机关负责人举例说,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司法人员统管等试点工作,核心问题都是“人”的问题。例如,当前司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人数比例,与实行“员额制”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法官、检察官长期套用公务员的管理模式,没有充分体现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这些问题,都必须通过改革试点加以解决。

  “改革就要趟深水区、啃硬骨头,不可能一蹴而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组长姜平表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就是要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担当“探路先锋”。司法改革试点是中央赋予上海的光荣任务,上海一定会不辱使命。

  法学界人士认为,作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的一个环节,上海的改革试点工作必然也要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个终极目标展开。“员额制也好,责任制也好,以及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从某种程度上说都是手段,其目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海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说。

  关键词“员额制”

  人员分类管理85%直接投入办案

  中央明确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根据试点方案,上海将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具体是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三类: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占队伍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3%、52%和15%,这样就确保了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投入办案工作。

  解读: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高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解决目前法官、检察官队伍大、门槛低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当前,司法机关有一批法官、检察官从事的是行政、后勤等岗位工作,没有参加办案。今后,这些人要么选择去办案,要么放弃法官、检察官身份。建立司法人员“员额制”,一方面提高了法官、检察官的任职门槛,促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另一方面,则是要让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围着法官、检察官转,全体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围着办案转。

  单独职务序列管理“选人按级择优”

  与此同时,实行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后,法官、检察官主要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择优选任。上级司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主要从下级司法机关中择优遴选。尤其令人瞩目的是,法官、检察官也可以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四级法官、检察官至三级按期晋升,二级、一级择优选升,每晋升一级一般不少于4年。

  记者了解到,上海准备用3到5年的过渡期,逐步推行严格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解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说,我国相关法律对法官、检察官的职务序列都作出了规定,当前的重点是将职务序列管理做深做实。法院、检察院要“去行政化”,法官、检察官不必都要去做行政领导,只要安心把案件办好办精,就可以获得晋升和选升,享受相应的职业待遇。高等级法官、检察官对办案的主导权,以及工资待遇,完全可以高于院长、检察长。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说,律师和法官、检察官都是法律执业共同体。在现阶段,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双向交流机制并不通畅。从优秀律师等专业法律人才中选拔法官,有利于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开门纳才。

  职业保障制度让法官检察官过体面生活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上海还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职业保障体系。其中包括,建立以专业等级为基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分级管理的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制度。方案还特别细化了司法人员有条件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例如,符合条件的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可以延迟5年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专职办案的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可延迟3年至63周岁领取养老金;专职办案的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可延迟2年至62周岁领取养老金。

  解读:汤啸天说,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要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当前,基层一线的法官、检察官办案任务重,晋升渠道窄,工资待遇不高,流失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在实行员额制的同时,合理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待遇,与一般公务员、司法辅助人员有所差别,可以让他们获得尊荣感,过上较为体面的生活,安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哲昕说,事实上,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和医生、工程师很相似,需要经验和积累,是一种“越老越吃香”的职业。适当延迟退休以及提高任职年龄,有助于司法人员更好地把握案件,发挥社会价值。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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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司法改革 职业保障制度 员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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