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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上海司法改革:让法官检察官过体面生活

2014年07月13日 10:19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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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司法责任制”

  “去行政化”防止审与判脱节

  为了“去行政化”,保障依法独立办案,上海将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依法对案件审理全程、全权负责;在合议庭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承担除应当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共同担责部分之外的所有责任;主任检察官在检察长依法授权内对作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真正让办案的法官、检察官权责相符。而且,法检机关的各级领导,都应当担任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亲自参加办案。

  解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说,此举主要解决司法机关“行政化”倾向的问题,改变院庭长签批案件、审委会过度介入案件的现象,防止“审的人不判、判的人不审”。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经验丰富,对案情理解也最为深刻。法检机关的领导必须编入办案组织办理案件,身份也应该是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而不是什么“长”。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大幅减少个案指导

  上海将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大幅减少个案指导,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问题、实施类案指导等方面的职能。限缩讨论案件的范围,一般仅讨论合议庭对法律适用有较大分歧意见的重点疑难复杂案件。方案还提出,主审法官对合议庭成员意见有较大分歧的案件,可以提请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讨论意见仅供参考;对法律适用存在重大疑义的案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检察机关则将精简办案组织层级,逐步取消办案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在业务部门分设若干主任检察官办案组。

  大力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法院、检察院办案人员

  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两长”与办案人员的权力与责任;加强内部、外部的办案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

  解读: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的事实证据问题,应该由开庭审判的法官来负责。审委会应该讨论一些重大的、疑难的、新类型的法律适用问题。

  邹荣说,司法机关领导过问案件,应有明确的权力界定和程序规则,应全程留痕并承担相应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中受到外部干扰。

  案件终身负责建档“晒阳光”

  上海试点方案还提出,对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实施专门监督,建立执法档案,确保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

  解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哲昕说,如果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等举措是为了确保“让审理者裁判”,这条举措就是要确保“由裁判者负责”。二者结合才能权责一致。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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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司法改革 职业保障制度 员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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