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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上海司法改革:让法官检察官过体面生活

2014年07月13日 10:19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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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省以下统管”

  人员统一提名分级任免

  根据试点方案,上海将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在人员管理方面,形成全市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分级任免”,有效减少外部干扰、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此,上海将组建由各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解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哲昕说,组建遴选、惩戒委员会,上海试点方案的一大亮点是“开放”,委员会组成人员既有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的人员,也有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并且要建立一个专家库。实现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核心是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做好遴选工作则是从源头上做到“质量把关”,意义十分重大。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说,司法改革必须于法有据,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地方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法官、检察官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司法人员“省以下统管”,不能突破国家法律规定。“统一提名、分级任免”的方案,提名权在省级,任免权则依照法律规定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体现了依法改革的思路。

  财物“收支两条线”

  在财物管理方面,则将区县司法机关作为市级预算单位,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清查登记各类资产,也由市里统一管理。

  解读: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司法机关要实现“去地方化”,经费保障“去地方化”是重要前提。如果“钱袋子”捏在地方政府的手里,依法独立办案就会受到影响,司法就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地方领导的“条子”、说情就很难避免。当前,各级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但用制度保障司法公正依然十分必要。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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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司法改革 职业保障制度 员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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