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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数百医生静坐抗议医闹 全国政协常委为杜绝医闹开“药方”

2014年08月22日 10:19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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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如何走通司法路径

  一方面是双轨制未破,另一面是医疗纠纷从立案到判决需要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医闹’如何可能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杨明 | 北京报道

  “确实不理想,这一年总量未见减少。”谈及一年来医疗纠纷的状况,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无奈地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

  在他看来,这一年间,相关法律、政策相继出台,加之政府高度重视,结果原本不该如此。

  法律,指的是立法时间超过七年的侵权责任法。该法最终于2009年12月26日出台,并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在该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里,多数条款均剑指“医疗双轨制”---“医疗鉴定双轨制”和“法律依据双轨制”。这二者被学界认作是医疗纠纷司法途径难行的症结所在。

  侵权责任法颁布不久,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鼓励各地按照“调解优先”原则,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

  根据该意见建立起来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包括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

  调解,曾一直被学界认为是解决医疗纠纷乱象的最佳方式。

  但一切并未按学界预想的方式前行,医疗纠纷反倒在这一年出现“井喷”,“医闹”也频频现身。

  据媒体报道,就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第二日,辽宁省沈阳市27名公安机关领导被聘为27家三级院主管安保工作的副院长,任务是“指导医院打击‘医闹’”。而在2011年农历新年到来前三天,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再次发生“医闹”暴力事件。

  个案背后反映的恰恰是纠纷解决机制的一团乱麻。一周前发布的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认为,2010年的医疗纠纷状况,暴露出中国医疗纠纷问题的严重性,以及中国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有效性仍旧不足。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医院 医患 医闹 纠纷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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